副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2-08-13 15:01:06 更新时间:2022-08-13 15:01:06
副高级教师职称是教师系列职称中的高级别职称了,其上有正高级教师职称,下有中级教师职称。作为副高级教师职称的申报肯定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要求的,比如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这里也是给大家整理了一部分广东省小学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72学时,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三、支教要求
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
四、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当然以上对副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仅供大家参考,不同地区其评审要求会有所不同,更详细的评职要求作者可以参考自己所在单位下发的评职文件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