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艺术系列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2-11-17 09:47:08 更新时间:2022-11-17 09:47:08
各市、县(市、区)文联,浙江画院,浙江省油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 年度主管系列中 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文旅职改〔2022〕19号)精神,现就做好省文联2022 年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美术(含雕塑、书法、篆刻等,下同)相关专业的在职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美术馆、纪念馆、书画院等美术机构的在职 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根据美术专业工作的不同类别,具体分为美术实践类专业和美术馆管理类专业(包括 美术管理规划、美术展览策划与实施、美术展览陈列设计与实施、 美术藏品研究与利用、美术藏品保管与保护修复、美术推广等专业工作)。
本次申报对象的限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至2022 年12月 31 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深入 群众、深入生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 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
(二)资格能力条件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文旅人〔2021〕16 号)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价,按《浙江省美术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6号)执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价,按《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执行。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价的必备条件,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 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浙江省文化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浙文人〔2018〕19号 )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90 学时,其中文化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文化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 目不少于18 学时。
申报时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情况表》(“浙江文化干 部网络学院”网站下载自动生成)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鼓励 申报人员依托网络学院、高级研修班、培训班等多种途径的继续教育。
三、时间安排
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申报人员 应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工作。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省文联2022年美术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 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实行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进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前需在系统 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 申报副高职称的,请选择浙江省艺术系列 美术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副 高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初级职称的,请选择“浙江省文联艺术 系列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的中 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中级职称的,请选择“浙江省文联艺术系 列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的中级 职称评审计划。填报时受理点选择“浙江省文联艺术系列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待申报信息审核通 过后,请及时通过系统缴纳评审费用,并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副高级推荐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 经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至主管部门。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具体操 作办法详见附件5)。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 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审核推荐。用人单位的 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于10 月 21 日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权限进行材料接收、审核推荐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价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把 关不严格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齐全、真实、准确、 规范,并按要求及时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平台。申报材料所 需表格可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 平台申报页面上下载。
(二)关于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价,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有 相应空缺岗位,否则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 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申报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 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事业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 的年度考核情况和业绩条件,组织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 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申报评价,并在浙江 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空岗审核程序。
(三)关于新文艺群体人员申报。省内新文艺群体人员符合 申报条件的,可按属地进行申报。
(四)关于量化评分。美术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价工作,包含“量化赋分”环节,申报人员需按《量化赋分 表》自评打分。自评分达到70 分以上可破格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98年前就读大专并取得 大专学历,且量化赋分达到60 分的,可破格学历申报副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如实客观填报自评分,提交相 关佐证材料以及2 名本专业正高级专家举荐材料。
(五)关于委托评审。如需委托省文联美术专业中评委进行 评审,由归口主管部门按规定通过平台直接办理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