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期刊编辑部会作出撤稿的决定?
所属栏目:学术前沿
发布时间:2023-04-23 09:03:20 更新时间:2023-04-23 09:03:20
文章一旦被接收了,是不是就一定会发表呢?不一定!即使文章已经发表了,也有可能会被撤销。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期刊会给已经发接收函的文章作者发信说明文章不予发表:
1. 稿件接收后,发现作者有一稿多投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正式发表前,我们会对稿件再作一次Crosscheck(反剽窃文献检测系统)检测,一稿多投并且已经发表的文章很容易就被检测出来。
2. 稿件接收后,通过Crosscheck检测发现文章存在抄袭行为。检测系统会显示与本文相似度较高的相关文献,一旦与其它文献的相似度达到一定量或者文章抄袭了他人重要的学术思想。
3. 给作者发接收函以后,编辑人员会对文章进行细致的编辑,然后会要求作者进一步修改,如果作者拒绝修改或者修改后仍然无法达到发表要求,编辑部会作出撤销稿件接收决定(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少)。
4. 稿件接收后,发现作者投稿时的邮箱和最终版稿件的邮箱不一致,并且在投稿时使用的邮箱在网上和数据库中均无法查到。
最近我们发现,有一篇稿件在接收后请作者签定版权转让协议时,通讯作者(导师)来信(我暂且相信这封信是导师写来的!因为这封信用的是QQ邮箱,在最后一版的修改稿中通讯作者的邮箱是机构邮箱。投稿系统中通讯作者的邮箱是163邮箱。)要求在文章中增加两位作者。该封来信说,第一作者(学生)只顾论文的学术质量了,没有考虑作者署名的问题,在签版权转让协议时才了解到没有将两位对这篇论文有较大贡献的人员纳入到作者名单之中!
在JMS(《山地科学学报(英文版)》)的作者指南中有明确的说明:文章一经接受,便不得增减作者或者改变作者顺序。目前这篇文章的问题还不仅是接收后增加两位作者的问题,而是投稿时使用的通讯作者的邮箱(163邮箱)与最后修改稿中的导师的邮箱不一致,投稿中使用的作者的邮箱也与最后一版的稿件中的作者邮箱也不一致。投稿中使用的邮箱很可能是中介机构代为申请的邮箱(据国外的某位编辑人员介绍,很多请中间机构代为操刀的中国作者的文章大多采用126,163,QQ等邮箱)。鉴于出现这样的问题,期刊对该篇文章作出撤稿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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