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不予受理十大原因公布!
所属栏目:学术前沿
发布时间:2023-11-18 11:48:58 更新时间:2023-11-18 11:48:58
近日,国家基金委发布了《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与受理情况分析》一文,2023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接收工作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开始,3 月 20 日 16 时截止。在此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接收来自 2400 个依托单位提交的 13 类项目申请 304333 项。经形式审查,共受理项目申请 303322 项。
经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共 1011 项,占项目申请总量的 0.33%。不予受理率较 2022 年同期(0.53%)进一步下降。不予受理项目主要集中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73 项)、面上项目(295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17 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78 项)。上述 4 类项目的不予受理数量占不予受理项目总数的 85.36%。在提交项目申请的 2400 个依托单位中,有 1915 个依托单位无不予受理项目。
2023 年集中接收项目的不予受理原因分布如下
1、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推荐信、导师同意函、伦理委员会证明等(299 项);
2、不属于项目指南资助范畴(275 项);
3、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选择错误(176 项);
4、申请书缺项(73 项);
5、申请人不具备该类项目的申请资格(69 项);
6、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超项(47 项);
7、其他可认定的不予受理情形(43 项);
8、研究期限填写错误(19 项);
9、申请人正在承担或申请社科基金项目(限管理科学部)(18 项);
10、高级职称的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承担或申请多个项目单位不一致,未标注说明(10 项)。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