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正高和高级教师职称业绩成果要求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4-11-13 11:20:33 更新时间:2024-11-13 11:20:33
在山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是一个严格而系统的过程,参评人不仅要有专业的素养和教学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特别是正高级和高级职称。以下是为大家介绍的山东省中小学正高和高级教师职称业绩成果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独立或第 1 作者),或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2、在核心期刊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文章(独立或第 1 作者、不低于 2000 字);
3、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 1 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 1 篇。
二、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著作(前 3 位),或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2、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独立或第 1 作者、不低于 2000字);
3、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 1 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 1 篇。(相关阅读推荐:评职称的著作有什么要求)
三、教师职称评定认可的期刊目录
综上为大家介绍了山东省中小学正高和高级教师职称业绩成果要求,除了业绩成果要求外,参评人还要确保资历、教学经历、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等。正在评职称的你,如果有疑问,可在线访问学术顾问,助你顺利完成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