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申报高级工程师科研、业绩条件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4-11-26 09:05:46 更新时间:2024-11-26 09:05:46
1、2024年度陕西全省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水利申报高级工程师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资格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师资格期间,在水利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每篇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 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相关阅读推荐:水利sci一区期刊目录)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且有获奖证书;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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