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评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论文、学术专著、课题要求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5-10-16 17:29:21 更新时间:2025-10-16 17:29:21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和相关单位教师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参评人需要按照单位文件要求,准备所需基础材料和学术成果,并满足职称评审条件。下面一起看看2025年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评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论文、学术专著、课题要求:
一、评审学科
哲学、政治学(含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学(含经济管理)、党史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学、法学。
二、教授、副教授:资历、论文、学术专著和课题
(一)任职资历
1.申报教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副教授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本次申报职称任职资历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止,各类成果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二)论文、学术专著和课题
1.申报教授
(1)任副教授以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5篇(部)理论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在指定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其中,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2)任副教授以来,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和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和完成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决策咨询项目2项;或单篇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或综合录用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

2.申报副教授
(1)任讲师以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3篇(部)理论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在指定学术期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其中,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任讲师以来,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和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或单篇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相关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
(三)连续申报
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在本年度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接受申报:
1.获得省级党校(行政学院)精品课以上奖励。
2.获得或完成国家级科研咨询项目。
3.公开出版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
4.发表权威期刊论文1篇。
三、破格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要求
(一)在国家和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重要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二)任现职以来取得以下标志性成果之一,可突破任职资历、专业条件的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1.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发表学术论文或理论宣传文章1篇。
2.获得国家级科研咨询奖项,或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获得优秀等次,或学术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三)任现职以来在满足专业条件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突破任职年限的限制(一般为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Ⅱ类以上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可视作2篇。
2.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发表理论宣传文章5篇以上。
2025年上海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评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论文、学术专著、课题要求,正在准备晋升高级职称的你,一定驻留脚步,认真阅读这篇文章,可能对你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申报课题和选择期刊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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