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研究员和副研究员对学术成果(论文、著作、课题)的要求
所属栏目: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6-08-27 16:33:57 更新时间:2026-08-27 16:33:57
自然科学研究是通过观察、实验和逻辑推理,探索自然界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及运动规律的科学活动,核心涵盖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科学及天文学等基础领域研究人员,申报职称之前,务必确认单位要求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还是申报课题,确保所准备学术成果,符合单位要求。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单位职称评定,以下是为大家介绍的2026年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研究员和副研究员对学术成果(论文、著作、课题)的要求,供参考:
一、评审范围
1、基础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地理、天文、化学、生物学等专业领域;
2、应用技术研究:包括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材料与能源、资源与环境等专业领域;
3、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包括科技情报、科技战略规划制定和执行、科技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
4、科技传播:包括科技传播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普及推广等专业领域。

二、研究员:
1、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聘任副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3个及以上、③~④2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奖励排名前8,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2、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人员,聘任副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2个及以上、③~⑤1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主持的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2项及以上,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中2项实际到账金额均不低于50万元);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奖励排名前8,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
⑥主持制定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制定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⑦作为第一发明人或培育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证书。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的人员,聘任副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2个及以上、③1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⑤主持撰写的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被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⑥主持制定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制定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4、从事科技传播的人员,聘任副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③2个及以上、④~⑥1个及以上,合计5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科技传播行业有重要影响力的著作;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发表新兴产业或前沿科技相关科普文章不少于6篇(单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累计字数不少于20000字),以上业绩需提供2位科技传播及相关领域正高级专家推荐;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普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2项及以上,其中主持的项目或课题不少于1项,主持的项目经费累计不低于30万元;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在科技传播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奖励排名前8,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一等奖;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编著、创制的科普作品入选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中国出版政府奖等。
⑥来自非公经济组织,受邀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传播类会议上做主旨发言2次及以上,且获得主流媒体报道;
⑦主持撰写的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策划方案等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⑧作为主编(排名前2)负责策划公开出版科技传播相关书籍2本及以上;或主持开设主流媒体科技传播类品牌版面、专栏不少于36期;或主持研发并投入使用具有出版号或专利号的科普展品4个及以上(总投入不低于50万元);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或大型常设科普展览或巡回科普展览2项及以上,巡回展览需提供不少于3站巡展证明;或负责组织策划省部级及以上或大型科技传播类活动2次及以上,单次活动人数不低于100人(或线上参加不少于10万人次);或负责运营官方科普信息资源平台或账号,总阅读人次不低于2000万,其中策划发布原创科普作品不低于200项(独立策划新媒体端10万+科普作品不低于30项可视为同等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2位科技传播及相关领域正高级专家推荐;
⑨主持设计、创作科技传播类产品、作品(教材教案、视频、剧本、讲解词、音频等)2项及以上,或主持研发科普产品、作品取得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不少于2项,或主持研发科普相关工艺包、配方、装置系统等不少于2项。以上实现转移转化,实际到账金额不低于10万元(单项业绩成果到账金额不低于2万元)。
三、副研究员:
1、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聘任助理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2个及以上、③~④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奖励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8、三等奖排名前5)。
2.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人员,聘任助理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1个及以上、③~⑤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主持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1项及以上,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其中1项实际到账金额不低于30万元);
⑤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奖励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8、三等奖排名前5);
⑥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制定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⑦作为主要发明人或培育人(排名前5)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证书。
3、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的人员,聘任助理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②1个及以上、③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局级及以上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
④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5)撰写的研究报告、专报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⑤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被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⑥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制定省级(行业)及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4、从事科技传播的人员,聘任助理研究员职称以来,近5年内须同时具备以下代表作①~③1个及以上、④~⑥1个及以上,合计3个及以上。单项可重复计算。
①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②作为主要作者(排名前3)公开出版科技传播行业有较高影响力的著作;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发表新兴产业或前沿科技相关科普文章不少于3篇(单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累计字数不少于10000字),以上业绩需提供2位科技传播及相关领域正高级专家推荐;
④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局级及以上科普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验收通过2项及以上,其中主持的项目或课题不少于1项;
⑤作为主要参与人在科技传播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国家级奖励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8、三等奖排名前5);或获得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二等奖及以上;或编著、创制的科普作品入选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全国优秀科普微视频、中国出版政府奖等;
⑥来自非公经济组织,受邀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传播类会议上做交流发言,且获得主流媒体报道;
⑦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撰写的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策划方案等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局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采纳;
⑧作为主编或副主编负责策划公开出版科技传播相关书籍;或主持开设主流媒体科技传播类品牌版面、专栏不少于18期;或主持研发并投入使用具有出版号或专利号的科普展品2个及以上(总投入不低于30万元);或主持完成局级及以上或中型及以上常设科普展览或巡回科普展览2项及以上,巡回展览需提供不少于3站巡展证明;或负责组织策划局级及以上或中型及以上科技传播类活动2次及以上,单次活动人数不低于100人(或线上参加不少于10万人次);或负责运营官方科普信息资源平台或账号,总阅读人次不低于1000万,其中策划发布原创科普作品不低于100项(独立策划新媒体端10万+科普作品不低于10项可视为同等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2位科技传播及相关领域正高级专家推荐;
⑨主持设计、创作科技传播类产品、作品(教材教案、视频、剧本、讲解词、音频等),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研发科普产品、作品取得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研发科普相关工艺包、配方、装置系统等。以上实现转移转化,实际到账金额不低于5万元(单项业绩成果到账金额不低于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