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动拆迁工作中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所属栏目:历史论文
发布时间:2011-03-31 10:10:16 更新时间:2011-03-31 10:10:16
摘要:上海历史文化遗存十分丰富。近年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上海市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得到了有力支持,保护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本文就上海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调研分析,并探索今后工作的方向和要点。
关键词: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保护
人类的发展史像一座绚丽的时空长廊,已不间断地延续数十万年。自人类形成后的各个历史阶段都有灿烂文明留下的印记,这种印记在现今世界范围内不外乎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精神上的印记,如传统文化形态、思维方式、思想意识;二是物质上的印记,如历史文化遗存。物质上的印记比精神上的印记表现得更为直观、更为真实。在它们的身上,人们可以看到历史的影子,回味那沧桑的历史故事。重要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是现代人、文化(文物)专家对历史的物质文明的一种命名。这种命名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对它们的认识程度,开拓了研究它们的先河。由此可见,站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去感受和研究重要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不仅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同时也具有比较深远的历史意义。
1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是民族历史文化发展的产物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不论它是先进的、落后的,是存在至今的,还是早已消亡的,都会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用它们独到的思想和文明去塑造自己的社会。而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作为其中的必然产物存在至今,有其自有的特点。
1.1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之所以被用文物、历史之辞藻来修饰,是有其悠久的历史,与文化之间存在有源远流长的关系。每一个文物古迹都应是当时社会和历史背景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重要人文因素的反映。
1.2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还是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结晶。以中国为例,中国自秦代以来的民族历史无不包含了民族间的对立和统一的双重因素。从宋到清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在短短的几百年中经过了汉、蒙、满的轮番统治。这不仅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不断发展与进化,而且增强了民族间的相互融合,使得对立的民族在历史进程中发生同化,这也导致了多民族建筑形式的融合。就像古罗马将古埃及与古希腊的建筑形式相统一一样。
1.3重要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是人类共同的财富。早在公元前,人类就开始有了粗浅的文物保护意识,但是在沧桑的历史和无情的大自然面前,人们的主观意志显得那么的渺小和力不从心。进入工业时代以来,社会形态的变革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保护优秀物质文明提供了条件。20世纪开始,世界上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已经开始有计划、有目的地保护本土的文化遗产,并公布政令和法典。中国首部文物保护规章发布于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于1950年发布了3项政府法令。近百年来,世界各国政府在发布保护文物政令时,历来都将重要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列为重点保护内容。1964年5月,国际建筑师第二次会议在意大利威尼斯召开,通过了具有文物保护划时代意义的《威尼斯宪章》,将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上升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为,并作出保护规范。目前,中国的明清故宫、天坛、丽江古城等数十处古迹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显然,保护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如同保护其他文物一样,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
2目前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1保护意识薄弱,存在破坏保护地段的开发建设行为
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和世界上所有的稀缺资源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在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开发建设如果只为了眼前利益,盲目追求建筑高度和容积率,而破坏了历史环境的原有风貌,是非常不明智的。
2.2责任意识缺乏,部分历史建筑沦为危房
历史建筑作为前人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不仅政府有责任去保护它,普通的市民尤其是历史建筑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更肩负着重任。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的责任:“历史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负责修缮、保养历史建筑,并由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费用。”遗憾的是,很多历史建筑的产权人和使用人都缺乏相应的保护意识。
2.3资金投入少,工作进展缓慢
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由于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多、工作难度大,进展较为缓慢。某城区项目为例,其保护整治工程在该城区五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程中已是进度最快的一处,但由于方案审批周期长、项目保护改造资金难以平衡以及搬迁困难等问题,阻碍了保护整治工作的开展。
其他几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程,由于保护经费未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保护整治工作光靠项目本身运作资金和市政府下拨的保护专项资金补贴远远不够,因此资金方面还存在较大缺口,导致区政府下属的组织实施单位保护积极性不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进展缓慢。
3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矛盾分析
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类型和特征的多样性带来了建筑保护中矛盾的复杂性,这些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原真性保护要求与提高建筑质量和居住水平的矛盾
“原真性”是历史街区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则。对于街区少量的文物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来说,这一原则易于遵循和落实,而对于街区价值参差不同的大量性的建筑来说,这一原则却难以把握。由于历史街区大部分传统建筑的功能性衰退与物质性老化现象严重,提高建筑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是历史街区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形成了原真性保护与建筑更新改造之间的矛盾。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年代、不同风貌完好度及不同保存质量的建筑确定不同的原真性保护要求,并采取不同的保护与整治措施是历史街区与历史建筑保护的现实性策略。
3. 2同一性的风貌保护要求与多样性现状建筑的矛盾
历史街区保护的目标是保持或恢复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由于街区风貌的主导要素———建筑是不断发展演变的,其建造年代、风貌完好度、保存质量等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很少有整体风貌完好无损的街区。受现状建筑多样化的影响,大部分历史街区的风貌特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或有不同程度的退化,如新建建筑对街区风貌的破坏、建筑老化带来街区风貌退化等。在历史街区同一性的风貌保护要求下,单一性的保护整治方法难以协调建筑形式多样的矛盾,必须针对不同类型和特征的建筑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以维护街区风貌特色的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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