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措施探讨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2011-04-13 09:21:19 更新时间:2011-04-13 09:38:18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措施探讨
周冬生
摘 要: 结合笔者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体会, 文章探讨了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及控制应着重注意的环节和途径。
关键词: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 前言
随着我国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的颁布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近年来通过逐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已基本形成,为政府实现工程质量监督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在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诸多因素影响着工程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是代表政府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职能部门, 其职责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和地方业务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定, 利用技术检测手段, 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结构部位、构件、材料等质量进行监督, 对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行为进行监督, 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2 业主对工程质量起关键性作用
业主作为工程建设的投资人、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工程质量的好坏程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业主首先应该对工程质量持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无论是监理人员还是质量监管人员也能打足了精神去管工程,包括施工企业才会从业主发出的信息指令中不断地完善、加强质量管理的提高。而相反业主对工程质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只要工程质量合格,不出问题就行,凑凑合合算了。工程参建各方都会得过且过、无精打采,慢慢地会出现工程质量逐步下滑的趋势。
3 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分析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3.1 质量管理体系
质监站内部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站长与各质监室负责人、质监室负责人与质监员签订责任状, 层层抓落实。同时抓好质监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 促进质监人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业务技能的提高。责任质监员对所监督的工程按照监督计划书和质监站的有关规定, 认真实施监督工作, 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保体系和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确保监督工作到位率100% 。责任质监员对所监督的工程负全面的质量监督责任, 特别是对抽检点的质量、对核查的工程技术资料质量、对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质量安全负全面
监督责任。
3.2 注册登记
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是质量监督的第一道重要的把关点, 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时, 必须如实填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并向质量监督站呈报施工合同、全套施工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地勘报告、设计图纸审查报告、施工许可证、监理合同等有关资料, 缺任何一件资料, 质量监督站均暂不予**质监注册登记手续, 并责成暂时不予开工, 没有完整的资料,尤其是没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地勘报告和设计图纸审查报告, 工程质量是得不到保证的。
3.3 图纸会审
工程开工之前, 质监员应监督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发现问题或有异议的地方, 及时提出并予以解决, 不留任何隐患。
3.4 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建筑材料使用之前, 责任质监员须督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所用建筑材料进行二次试验,尤其是钢筋力学性能试验, 水泥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试验,砂砾石配合比试验,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或强度试验等, 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
3.5 基础与主体施工
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质量的好坏, 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根本, 尤其是关键工序的施工。在基础工程施工时, 基础开挖后, 督促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对地基土质进行认证, 土质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施工, 这是保证结构安全的关键之一; 同时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好基础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 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 责任质监员要认真抽查, 并采用钢筋扫描仪、混凝土回弹仪、砌筑砂浆贯入仪等对结构实体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应着重控制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质量, 主体结构完成后应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同时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检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及验收批的验评等原始资料进行认真系统地核查,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6 工程验收
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是对一个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的综合评价, 参建各方主体均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 交一个合格、满意的产品给用户, 避免工程验收后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 因此, 工程竣工验收时, 质监站须严格监督参建各方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进行验收。
4 加强质量监督的有效途径
4.1 培育质量意思, 规范质量行为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 积极宣传质量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并在现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基础上, 增加可操作性的条款, 来约束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不规范质量行为,增强人们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 使质量行为不规范或不以科学态度办事的相关责任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到惩罚。
4.2 重拳出击, 整顿市场秩序
认真开展建筑市场秩序的整顿, 加强对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程监理、检测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重拳出击,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4.3 加大对工程监理的监督力度
凡涉及公共安全和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实施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站应经常抽查监理坚持旁站情况, 重点监督审查监理大纲的完整程度和监理现场记录情况, 对凡是不履行职责或不忠于职守的监理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4.4 完善工程监督新体制
县级质监站自20 世纪80 年代中期成立以来, 一直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代表政府从事工程质量执法监管, 但多数质监站均为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必须让各级质量监督站真正成为财政全额供给、独立执法的监督机构, 使质量监督人员大胆运用法律武器监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涉及方方面面, 要把工程质量管好, 必须有一个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工程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任重而道远,我们应不断提高人们的质量意识,逐步推进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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