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评标方法及其应用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4-19 10:44:12 更新时间:2011-04-19 10:40:11
公路项目评标方法及其应用
徐明佳
摘 要:针对我国现有的公路项目评标方法的不足之处等问题,本文笔者结合目前国内最常用的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的优点,提出综合价格法。对国内公路项目常用的四种评标方法进行评析,提出了新的综合价格法,总结出综合价格法既能充分利用市场的竞争,又能合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是一种可行的、科学的评标方法。
关键词:公路项目,招投标,评标方法,综合价格;
1前言
招标投标是指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1]。
目前,大量的、经常性的招标投标业务,多集中在工程建设、机械成套设备和科研课题等方面,其中以工程建设为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整个招标投标中的一个非常重要而又比较成型的、有代表性的领域[2]。从目前情况看,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绝大部分都执行了招投标制,特别是公开招标比例大幅度提高,通过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份数和合同金额逐年提升。其中,在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招标中实行公开招标的合同金额比例达到90%以上;通过招投标节约的工程建设投资,一般在10-15%,有的地方和行业的平均节资率达到了20%左右[3]。
建设工程投标投标是一种通行的工程交易方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活动的主要竞争形式。评标定标是招投标工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定标方法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招标的成功与否。研究科学的评标方法,使评标过程科学化、公开化和透明化,对增加评标的客观公正性,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中标单位,保护招投标双方利益以及防止招标工程中的不正之风,提高招标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公路项目评标方法现状
2.1 现有的公路项目评标方法
2.1.1 合理低价法
评委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对投标人的管理水平、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不再进行评分。适用范围[4]: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2.1.2 最低评标价法
评委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标处理。适用范围[4]: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2.1.3 综合评估法
评委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适用范围[4]: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2.1.4 双信封评标法
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它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适用范围[4]:适合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或特别复杂的工程。
2.2 现有的公路评标方法评析
这四种评标方法应用比较多的是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四种方法各有利弊。
2.2.1 合理低价法的特点
①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资。采取这种方法进行招标,其评标基准价肯定在平均值以下,因而能有效地控制了工程投资。②程序操作简单。评委只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进行评审。投标人的管理水平、财务能力、技术能力、资质信誉不再进行评分,大大减少了工作量。③减少了认为因素的干扰。本办法中标的依据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④评标具有片面性。由于取消了对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能力、业绩和信誉的评审,因而具有片面性,增加了业主的投资风险。
2.2.2 最低评标价法的特点
①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造价。②方法简单,易于操作。③无人为因素干扰。④恶性竞争。投标人为了中标,拼命压价,甚至低于成本价,这种恶性竞争后患无穷。⑤招标人的风险加大。虽然投标人交纳了履约保证金,但是工程一旦出现问题,无论从政治上还是从经济上损失最大的是招标人。
2.2.3 综合评估法的特点
①能够全面反映投标单位的综合素质。评委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估,避免了片面性。②人为因素干扰。由于在综合评估法中,技术标的评审是由评委进行打分评定,其评定结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人为的主观因素。③综合评估法难以保证建设发包方获得合理最低报价。综合评估法对商务标评比的核心是基准价,而基准价反映了投标单价的平均报价水平及业主标底,越接近基准价的报价得分越高,但它并不是合理最低报价。④业主标底泄露带来的招标风险。在综合评估法的投标价评审中,业主标底占有很大的比重。泄露标底的事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2.2.4 双信封评标法的特点
①投标人的技术综合能力作为第一考察因素。②减少了人为影响。③消除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的相互影响,更显公平。④评标程序复杂。⑤评标费用加大。由于是两次进行评标,必须邀请两次专家参加评标,费用大大增加。⑥时间较长。两次开标评标,中间还有间隔时间,比正常的评标时间要多一个月的时间。
2.3 现有的公路项目评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成本价的判断
在使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时,如何合理确定成本价一直困扰着招标人和评委。如不能科学合理地解决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评判问题,在实际应用中,就不可避免的演变为最低价中标。
2.3.2 标底的设定
标底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由招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规定计算,具有一定准确性和权威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过分强调标底的作用。这有引发如下问题:一是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上容易变成按统一规则编制工程造价的竞争,而不能真实反映投标人在工程成本上的差异;二是使投标人有寻求标底制作、管理工作漏洞的机会,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三是在合理范围内报价低得不到高分,这种方法显然不利于评标的科学性原则的贯彻。
2.3.3 指标、权重的确定和专家偏好
在使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时,往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评定指标确定不尽合理,评定指标的设定往往千篇一律;
(2)评定指标权重设定不合理;
(3)评标专家在对各评定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时,主观性强,容易将个人的喜好反映到评分当中。
3 综合价格法
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是目前国内公路项目评标最常用的评标方法,针对合理低价法中存在的“具有片面性”以及综合评估法存在的“人为因素干扰”、“难以保证建设发包方获得合理最低价”和“业主标底泄露带来的招标风险”等弊端,本文提出综合价格法,就是将合理低价法与综合评估法的优点相结合,发挥其优势。
综合价格法对评标因素事先进行分值量化,分为评标价和技术标两部分,评委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在前五位的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评分,并与投标价得分相加作为综合得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为中标候选人。
3.1 综合价格法的设立依据
针对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韩守信提出了综合价格法的理论设想并进行了概括说明[5]。在借鉴、继承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在对现有常用的公路项目评标方法进行全面探讨、研究的基础上,再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对综合价格法的各评审指标、分值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设定,作为一种新的评标方法郑重推出。
3.2 评审指标及权重的确定
评标价是标书最重要的评价指标,它是投标人自主报价水平的综合反映,也是招标人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只有给予足够大的评标价权重,才能充分体现利用市场竞争,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才能充分体现决定投标人中标的最关键因素是投标报价是否合理低价,把主动权交给了各投标人,基于此,本文设定评标价分值为90分。技术标应是标书的辅助评价指标,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或弱化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才能使评标结果更加公平、合理。技术标各评价指标的确定应是对工程影响重大的因素。基于此,本文设定技术标分值为10分,主要包括技术能力的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施工设备配置情况、关键工程施工方案情况;管理水平的施工组设计情况、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资质和信誉的企业资质情况、企业信誉情况。而对那些不便在评标现场考证及相对次要的技术评价指标不再量化评分,主要包括,质量检测设备的具备情况,主要管理人情况,投标人财务能力与投入本工程的财务资源。
3.3 综合价格法的优势
本方法结合了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的优点:能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合理降低工程造价;评标结合考虑施工单位的资质与信誉、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从而避免了片面性,使评标过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避免或大大弱化了人为干扰因素对评标结果产生的影响。
3.4 综合价格法的应用
综合价格法对评审内容事先进行分值量化,分为投标价和技术标书两部分,依据合理低价法评分标准对投标价进行打分,然后对技术标书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按投标价、技术标书得分汇总后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为防止哄抬标价,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并在开标前公布。投标人超出招标人控制价上限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作废标处理。
3.4.1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基准价(90分)
对所有的投标控制价以下(含)的被宣读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值,并对所有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价进行2次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
(2)评标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0分,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上浮一个点扣1.5分。3.4.2 技术标书的评审
(1)企业资质与信誉(4分)
施工企业主项资质为招标工程同类资质的得2分,增项资质为招标工程同类资质的得1.5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B级的不得分。
(2)技术能力(4分)
①技术人员配置(0.6-1分)满足资审文件要求的得0.6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4分。(评委统一打分)②施工设备配置(0.6-1分)满足资审文件要求的得0.6分,有提高的,酌情加分,最多加0.4分。(评委统一打分)③关键工程施工方案(0.6-1分)。(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3)管理水平(2分)
①施工组织设计(0.6-1分)。(评委各自打分)
②质量保证措施(0.6-1分)。(评委各自打分)
③安全文明生产情况(0.6-1分)。(评委各自打分)
4 结 语
本论文从目前公路项目常用的评标方法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入手,对现有评标方法以及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的一些新的评标方法的理论阐述进行了仔细、全面的研究,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1)提出了现行评标方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特别是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时,中标价格偏高,存在人为因素干扰,业主复合系数和下浮率通过抽签方式产生,偶然性很大,工程造价容易大起大落,很不科学。当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时,因对企业的资质与信誉、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不再量化打分,从而存在片面性,增加了业主投资风险。
(2)提出了新的综合价格法,对综合价格法的设立依据、理由、内容均作了全面阐述、规定。
(3)指出了综合价格法所具有的优点:能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合理降低工程造价;评标过程结合考虑施工单位的资质与信誉、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从而避免了片面性,使评标过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避免或大大弱化了人为干扰因素对评标结果产生的影响。
由于作者水平的限制和评标方法的复杂性,本文尚存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
(1)在对投标价、技术标书量化评分时,如何分配分值比例更为科学、合理有待进一步研究。
(2)技术标书中需要量化打分的内容和分值权重虽都已做了确定,但是否科学、合理有待实践中进一步考证。
综合价格法为公路项目评标提供了一种新的科学方法。希望综合价格法能够在今后公路项目评标活动中得到推广应用,为公路施工招标
投标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谭德精.工程造价确定情形控制[M].重庆大学出版社,2006,2
[2] 陈慧玲.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南[M].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2002,4
[3] 郝越明.模糊多目标多人决策评标方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08 [4] 交通部.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2004,11
[5] 韩守信.公路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的探讨[J].山东交通科技,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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