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back
月期刊咨询网
当前位置:首页>>政治法律期刊>>正文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行政管理论文发表


所属栏目:政治法律期刊
发布时间:2016-10-31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简介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行政管理论文发表

期刊名称:《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期刊级别:核心期刊

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CN 32-1002/D

国际标准刊号:1001-9774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主管单位: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获取相关优质资源      获取2023中科院分区


  期刊简介: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是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理论刊物,于1979年创刊,1986年易为现刊名并于次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总政宣传部批准正式公开发行。《南京政治学院学报》办刊宗旨是为军事院校的教学、科研服务,为军队的建设服务。着重研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多年来,在总政宣传部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与关心下,在军内外广大读者、作者和军内外知名学者的厚爱与支持下,经过编辑部几代人的努力,《学报》办刊质量不断提高。《南京政治学院学报》已成为向全国学术界展示军队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之一,成为院校和部队、军队和地方进行学术交流的一个重要信息平台。

  期刊栏目: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哲学研究、经济学研究、政治学研究、史学研究、政治工作研究、军事理论研究、新闻与传播

  期刊荣誉: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是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理论刊物。连续荣获:1999年被两总部遴选确定为全军“军事学重点学术期刊”建设单位后,为适应新的形势,学院高度重视《学报》建设,逐年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力度;编辑部强化创新观念与质量意识,突出发展,面向全军全国争创一流期刊,使刊物日益受到军内外学术理论界和部队理论工作者的关注与重视;2000年,获“首届中国人民解放军期刊奖”提名奖,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社会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列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被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研究中心确定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与引文数据库首批来源期刊”,并于当年继1992年、1996年后,第三次被列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1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选拔批准为“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在《光明日报》所载2001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二次文献转载量统计中,在全国800余家高校学报的综合排名由2000年的第78位上升至第17位;2002年,在教育部批准的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高校社科学报评奖中,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在2002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二次文献转载量统计中,在全国高校学报的综合排名为24位,在全国政治行政学院学报中排名为第3位,在思想政治教育类排名为第4位,在哲学原理类排名为第8位。2010年4月,在国家《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国家新闻出版署1999.1颁发)执行评优活动中,荣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7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务院新闻办审核备案,《南京政治学院学报》被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选定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杂志优秀目录参考:

  论当代活劳动形式 陈永正 被引次数:1 高校教科书需要重新审定“社会主义本质” 征汉文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学理困境及突破路径 师吉金 被引次数:1 政治情感与理论理性的博弈——俄罗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阶段 吴燕,赵强,Wu Yan,Zhao Qiang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启示 葛谢飞 被引次数:1 唯物史观视域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周春燕,姜建成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哲学向度 欧阳恩良,余满晖 被引次数:1 提升文化软实力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王永贵,李新丰

  “文化软实力”话语理解及其特性解读 周兰珍,侯新兵

  浅析恩斯特·布洛赫希望哲学研究的几条路径 吴薇

  新型城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以长三角县域房地产业发展为例 高波,李祥,王猛 被引次数:3 大学研发、溢出效应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省际空间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任志安,李勇刚,于霞

  转型社会中网络行动舆论动员的结构 庄曦

  论司法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程竹汝

  群众观点视域中公共权力来源问题 严文昊

  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内涵、特征与实现形式 杜人淮 被引次数:2

  人民论坛投稿:法院定案权去行政化的现实思考

  〔摘要〕 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是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坚实保障。院、庭长审批制改革关系到审判权尤其是定案权的归属,是法院去行政化改革的主要抓手,对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具有深远意义。当今法治环境下,院、庭长审批制的存在有现实因素和体制背景,其存废将是一场渐进式的改革进程。因此,在承认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相对分离的基础上,设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的行使范围和方式、合理设定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的相应责任,是院、庭长审批制改革的阶段性策略,建立主审法官责任制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则是法院定案权去行政化的长远目标。

  〔关键词〕 去行政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主审法官责任制

  法院是重要的法律实施主体,诉讼程序是程序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审判是重要的法治文化传播方式,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是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1〕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中最早提出的司法改革任务之一,其中一项重要目标就是要“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然而,行政化是影响法官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因素,行政职级化的法官,使得法院带上了浓厚的行政色彩。当法官有了官阶,有了行政上的隶属性,管理与被管理形成的微妙关系,有可能影响审判工作的独立性。因此,司法去行政化势必成为改革路上必须逾越的一道坎。


热门问题解答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