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几点对策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2-05-12 10:06:46 更新时间:2012-05-12 10:43:44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城市当中,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管理却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从而制约着城市的发展,不利于居民的生活,本文试从分析这些问题出发,进而提出相关对策,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管理 问题 对策
21世纪素有“城市世纪”或“城市时代”之称。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ze)就认为,21世纪影响世界进程和改变世界面貌的有两件事:一是美国高科技的发展,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联合国在2010年发布了一个最新的数据,目前全球的城市人口和农村的比例大概是1:1,城市人口稍微多一点,城市人口是35亿,农村人口是34亿,世界的城市化水平己经达到50%。就我国而言,按照最近颁布的数据当前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47%。根据美国经济地理学家纳瑟姆关于城市化的曲线理论,城市化率达到30%以后就进入了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时期。可以说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城市化已经成为中国推进新型工业化、解决就业、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举措,而且已经上升到国家的战略层面的决策。然而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同时,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水平确没有及时跟进,造成了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与时俱进,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管理观念,真正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以人为本的来开展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从而推动我们的城市快速健康发展,使我们的城市既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中心又是适合于人民工作生活居住的休闲娱乐中心。
一、城市管理的内容
目前,不同的学者在城市管理的定义的都有自己的看法,但主要可以归纳为这么三种观点:一是市政论,把城市管理等同于市政管理,认为城市主要指政府部门对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的控制和指导;二是整体论,从城市本身出发认为城市管理是对城市运转和发展所进行的控制行为,它的主要任务是刘一城市运行的关键机制一一经济、产业结构进行管理和调节;三是要素论,认为城市管理是指包括人口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等在内的城市群体要素管理。
以上各观点,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城市管理的含义,而且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似乎都还不能够全面完善地表达出城市管理的要旨。本文认为,城市管理是以人的一种需求为目的,由人推举自己的代表来维护自身生存与发展从而合理的调配各种资源的一种群体活动。其主要包括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建立良好秩序的法制管理,为了维护实现发展效率所需要行政管理,以及为了满足精神需求所必须的人文管理。
二、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重物质轻人权。城市管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的市民在其中安全、舒适有尊严的生活。但实践中,各城市政府往往将以GDP为核心的城市经营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忽略了人的权利的保障的目标模式。我们现在的城市管理,更多的是从物质利益出发,往往把盘活土地存量、招商引资成为工作重心,城市重建轻管,这就造成了造成人权保障消极被动。这其中最为突出的主要表现就是城市房屋拆扦,除了小部分拆迁是出于公共利益外,其余的很大一部分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所进行的商业拆迁行为,这就极大地损害了被拆迁城市居民的利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造成一些突发群体事件的一个主要诱因。
2、重短期轻长期。现在一些城市为了解一时之急或是谋取暴利而过多地转让、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本质上就是“卖地”,这其中最常用的就是运用城市规划等手段,炒热地皮,抬高价格然后投放到市场上,这就造成了大量城市用地被闲置而未有实质性开发,政府却失去了对这些土地的控制权。还有个别的城市管理者以“城市发展”为名,不顾实际情况,大搞“面子工程”、“山寨工程”、“政绩工程”,则完全推翻了城市合理发展的规划,直接增加了财政支出,造成巨大浪费,导致“本届政府花钱,下届政发府还债”现象的出现。还有一些城市,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出现了急功近利的倾向和经营谋利的取向,这往往会造成城市历史文化的独特景观被破坏,使得城市原有的风貌遭到破坏。开发单位偷梁换柱搞房地产开发,导致风景名胜游览区和公园的公益性受到很大的损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搞一些眼前经济效益高的建设开发项目进行“城市经营”,必然造成当代人对后代人的生态环境的透支、掠夺和剥削,无疑将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重人治轻法治。作为城市管理具体实施人员的政府官员,在市场上都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一种冲动,而这些行为目标并不是总能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吻合。因而,一些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偏向于规避法律的规定,而采取哪些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与方法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事实上现在我们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上,也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特别是我们的《城乡规划法》,对城市严格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任务,在法律上予以保障,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该法律都没有得到严格的遵守,许多城市的规划是“朝令夕改”,以领导意志为转移,领导换了规划也就改了,没有延续行。
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对策
1、城市管理要以人为本。城市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市民的生存质量,实现人的一种宜居性,当人的需求与城市管理的其他需求发生矛盾时,“人的需求”应放在第一位,要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解放人、开发人,实现“人性化”管理。城市管理要为市民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为需求,特别是要满足城市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在对待城市流动商贩的问题上,要以疏导为主,而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最好是在流动商贩还未形成规模的初期阶段,就对其进行引导,通过优惠的政策引导其到固定的地方进行经营。城市布局应尽可能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城市的框架可以拉大,但是不要人为的拉大人们的日常出行距离,不要盲目的进行拆迁把原本生活在城市中心的市民迁往城市郊区,从而使市民的就业、购物与居住相分离。
2、城市管理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树立节约的理念,在城市用地上要进行集约化利用,要严守18亿亩耕地底线,防止出现美国式的城市蔓延,在城市开发上要循序渐进,要尽量延长建筑物寿命,防止不顾实际的大规模的推倒重建。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城市是财富”的理念,要保护城市历史建筑和弘扬城市文化。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树立“绿色”的理念,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城市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少用一张纸、少乘一次电梯、少开一次空调来引导市民进行低碳生活,把城市建设成为低碳生态城市。
3、城市管理要依法管理。城市管理要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没有完善、详尽的法律体系很难将城市管理好。有了一个详实的法律体系之后,我们必须要严格遵守,尤其是城市管理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置法律法规而不顾,这也就需要我们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依靠全体市民来监督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加大公众在决策层面的参与度,使城市管理决策真正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和民主化。
综上所述,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特别是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这就对城市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城市管理水平高低将直接反映出政府执政水平高低,也将直接决定城市建设的成果能否转化为提供给城市居民的产品和服务,进而直接影响到广大居民工作、学习、生活的切身利益。因此,城市管理工作者要尽快转变管理思维,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在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实现城市服务功能的最大化、城市管理职责的合理化,从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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