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反腐倡廉之我见
所属栏目:建筑施工论文
发布时间:2012-08-11 09:53:50 更新时间:2012-08-11 09:33:49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建筑市场不完善、不规范,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被迫做一些违规违纪的事情等,但这些外部原因仅仅是企业产生腐败一个因素,内部惩防体系不健全才是造成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建筑施工 反腐倡廉 道德修养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orruption causes are many, such as construction of market imperfections, is not standardized in order to survive, forced to do some things of violation of discipline, but these external causes only enterprise to produce corruption factors, internal punishment and prevention system is not perfect caused the corrup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anti-corruption; moral cultivation
中图分类号: F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国反腐败形势逐年好转,然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具有工作地点高度的分散性、工作对象高度的竞争性,其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仍然居高不下,在同一岗位、因同一性质的问题而落马的干部也不在少数。可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仍是当前反腐败的重点,笔者试就这一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1.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及易发部位与环节
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工程承揽上,借经营之名假公济私、损公肥己。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始终处于求大于供的状态,在工程承揽上始终竞争激烈,因此,市场开发一直位于建筑企业“龙头”地位。经营工作的运作方式、经营手段、报价技巧等一直被列为企业的核心机密,成为企业“问不得”、“看不得”、“查不得”的监督禁区。个别管理人员正是看准这一漏洞,打着为企业承揽任务的幌子,中饱私囊,贪污经营费用。也有的个别企业将经营工作看成“大筐”,一些违规支出均往里装。这类案件发案率虽然不高,但一经发现,必是大案要案。二是在劳务队伍选用上,搞暗箱操作,捞取好处。个别领导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工程分包给自己的亲属和有特别关系的劳务队伍,从中收受贿赂,或与“包工头”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联手侵蚀企业利益。这类案子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一些企业项目管理混乱,关键工程受制于劳务队伍,形成事实上的劳务队伍花钱,企业“买单”的怪象,不少项目资金严重短缺,效益出现巨额亏损,而劳务方却盈利可观。凡此种种,无不与使用劳务队伍搞暗箱操作有着直接的关系。三是在验工计价上,用企业利益换取个人好处。个别管理人员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或有求于劳务方为自己解决某方面的困难,在给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时,采取多计工程量、多计工时、材料费等方式,损公肥私,收受贿赂。四是个别领导人员和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利用物资采购、机械租赁或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机会以权谋私,有的在材料采购中虚报冒领、套取公款;有的高价租赁外部机械捞取好处;有的在废旧物资处置时收取回扣、贪污受贿。五是有的单位私设“小金库”,购买应由领导人员自己支付的物品,滥发奖金,高消费娱乐,大吃大喝。六是少数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企业管理混乱,工地发生返工窝工、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造成巨额亏损。所有这些,严重扰乱了企业管理秩序,损害了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企业效益的流失。
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的主体主要是企业管理人员。从分布层次上看,市场开发、任务承揽以及劳务队伍选用等环节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多发生在企业中上层的领导人员;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对劳务分包方验收、计量、结算、支付等环节出现的腐败现象则多发生在工程项目层面的管理人员,而以损公肥私为特征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腐败现象则多发生在作业层面的管理人员。这些腐败现象除了市场开发、任务承揽等少数环节为企业人员所为外,其余的大多与劳务协作队伍和供货商有直接联系。
2.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浅析
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建筑市场不完善、不规范,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被迫做一些违规违纪的事情等,但这些外部原因仅仅是企业产生腐败一个因素,内部惩防体系不健全才是造成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2.1教育乏力弱化了企业反腐倡廉的道德基础。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教育本是预防腐败的前沿关口,也是增强企业管理人员道德修养、提高企业防腐反腐能力的基础性工作。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企业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了在竞争中求生存、在博弈中求发展上,反腐倡廉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具体表现在:宗旨性教育流于形式,教育习惯于照本宣科,难以形成触动人们心灵深处,最终转化为求美求善的自觉力量;警示性教育针对性不强,有些教育内容与行业实际相去甚远,难以形成应有的震慑力;教育的信服力降低,一些人白天台上讲廉政,晚上台下搞腐败,极大地降低了教育的信服度,使人们对党风党纪教育产生了怀疑,有的甚至产生了“不捞白不捞,捞了也白捞”的错误想法。
教育乏力直接导致了一些同志理想信念淡化,价值取向移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膨胀,个别管钱、管物、管人、管工程的实权人物,面对纷繁复杂、物欲横流的环境,经不起金钱、物质和权力的诱惑,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
2.2 用人不当。随着国家加大对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建筑施工企业年产值大幅提高,企业规模急剧膨胀,一个三级企业年产值由本世纪初的2~3亿元猛增到数十亿元。产值提高、规模扩大必然导致管理人员的稀缺,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程序难以正常履行,尤其是处于基层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往往随着项目的需求随时增加,有时一个未经严格考察的人仅凭主要领导一句话便能顺利地进入关键岗位,这样使用的人难免良莠不齐。一些道德素养不高的人一旦进入关键岗位,很难经受住利益的诱惑。在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缺乏必要的刚性约束的情况下,当权钱交易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企业激励时,腐败就容易在这些人身上发生。
2.3 监督缺失使腐败现象难以及时消灭在萌发状态。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高度分散的群体,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存在着不好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首先是企业人员和工作对象的高度分散以及单位的高流动性,很难使有效监督实施全面地覆盖;其次是经理负责制赋予了企业经理高度集中的人、财、物权力,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人定”。过度集中的权利,使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以及相互制约的横向监督难以进行,形成了事实上的不能监督;第三是行业高度的竞争性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凡涉及企业秘密的领域,大多同志不愿监督,而一些腐败分子恰恰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打着为企业办事的幌子,行中饱私囊的苟且之事。
监督的缺失使一些腐败现象不能及时消灭在萌发状态,最终小问题变成了大问题,可以说,监督不到位是建筑施工企业腐败现象发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2.4 惩治不力。首先,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企业管理混乱、腐败现象不断发生的重要因素,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问题的企业责任人不进行及时有力的责任追究,甚至把项目干砸了,造成重大损失了,还可以易地做官。这种现象,助长了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促发了腐败现象的形成。其次是对腐败分子惩治过宽,助长了一些人的冒险心理。不少企业都有着较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加之担心过于严格的惩处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和企业声誉,在发现腐败现象时大多采取内部纪律处罚的形式,而恰恰是这种过宽处理的方式,使得一些腐败分子有持无恐,变本加厉地侵吞企业资财。“小恶不惩,必致大患”,从对一些案件的剖析结果看,无一不是小贪没有得到必要的惩处而发展成大贪的。
2.5 制度执行不严。近年来,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少制约腐败现象发生的规章制度,然而,由于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使得一些腐败分子仍有可乘之机。如,有的基层项目没有严格执行物资设备管理规定,将一些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甚至固定资产一次性列入成本,项目完工后又不按规定冲回,使得这些资产流向账外,成为腐败分子任意挥霍的对象。再如,在进行劳务分包、物资采购、机械租赁中,不按规定操作,一些包工头、供应商便瞅准了这一管理缺陷,为了获得自身的利益,采用种种手段,诱惑、腐蚀、拉拢关键岗位上的人员,投其所好,致使企业管理人员产生腐败行为。
3. 预防施工企业腐败的对策
企业反腐防腐,重点是要解决好“不愿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的问题。
3.1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任何腐败行为始于思想的蜕化堕落,加强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做为企业反腐倡廉前沿关口,党风廉政教育必须紧贴生产经营实际。要结合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把廉洁教育全方位渗透到工程建设之中。要建立健全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企业实际和岗位要求的、易记能做、便于考核的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坚持不懈的职业道德灌输,教育大家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员工职业道德的养成,使企业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出廉洁健康的大环境。同时,还要以深入开展 “廉洁从业示范点”活动为平台,把廉洁文化与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让廉洁文化进班子、进项目、进岗位、进家庭,不断拓展廉洁文化的内涵,延伸廉洁文化的范围,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功能,使企业形成“企业讲诚信、员工讲廉洁”的良好的风尚,从而达到“不愿腐败”的目的。
3.2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关键岗位监控力度,建立高效的防范体系。一是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通过效能监察和专业治理、定期审计以及日常的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发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横向监督,通过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实行党政会签、定期述廉议廉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企业管理更加阳光、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通过厂务公开、职代会等形式,让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四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要切实解决好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把监督成效纳入业绩考核范围,与奖罚挂钩。使大家真正把监督看成是一项必尽的义务,看成是一份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监督约束机制才能有效地运行。
3.3 加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企业规章制度落到实处。首先是要健全和完善劳务分包与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良好机制。招投标环节历来是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点,要把监管重点从招投标程序向两端延伸,既要加强标前的资质审查和举报核查,又要加强标后的跟踪检查。对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搞暗箱操作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以此堵住内外勾结,联手侵蚀企业利益的黑洞。其次是要全面落实物资管理、资金管理、设备租赁以及验工计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大对规章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检查,避免因执行制度不严而造成企业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第三是要全面落实干部培养、考核制度,切实把德才兼备的同志安排到关键岗位上,坚决剔除那些“不管企业兴与亡,一门心思捞好处”的蛀虫,让企业在用人这一关键环节上,始终保持一种清正廉洁、奋发向上的清新氛围。
4. 加大惩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如果说强化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道德修养是解决好“不愿腐败”的问题、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解决好“不能腐败”的问题的话,那么加大惩处力度则是解决好“不敢腐败”的问题。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会议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表示:对贪污的处罚太轻,从而助长了这种坏的社会风气。“如果贪污50万元就处以死刑,就没人敢贪污了。”这话说的虽然偏激,却不无道理。解放初期杀了一个刘青山、张子善,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没有人敢贪污。企业要消除腐败,必须加大惩处的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违纪案件,让腐败分子得到比腐败收益重得多的惩罚,让其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并始终对他们形成一种高压态势,这样,反腐倡廉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企业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是像建筑施工企业这样高度分散、流动性强的单位,教育、监督、制度、惩处等都必须切实到位,缺一不可,忽视了哪项工作,都难达到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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