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论文发表之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特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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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29 10:20:48 更新时间:2013-08-29 10:25:48
思想政治论文发表期刊推荐《办公室业务》杂志原属中央办公厅所属国家档案局主管、中国档案出版社主办的办公类国家级重点刊物,现已完成“十二五”的期刊改制,是中南出版传媒集团主 管主办的我国唯一公开发行的面向各级各类办公部门的综合性刊物,自1992年创刊以来,本刊秉承立足办公室实际、研究办公室工作、交流办公室经验、丰富办 公室生活的办刊宗旨,深得全国各地办公系统领导及办公室人员的关注、支持和喜爱。对于提高办公系统人员素质、交流办公室工作经验、传播办公政策法规发挥了 重大的作用。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防治国有企业腐败是确保国有资产增值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存在腐败现象,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及隐蔽性,对我国国企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特征及其发展趋势。
关键词:国有企业,腐败,形式,趋势
前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2011年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指出了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近几年,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效果,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更加严谨。但不容置疑的是,在国有企业中腐败案件依然存在,少数企业领导者违法违纪现象十分严重,国有资产流失、民怨不断升级,诸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所有这些对国有企业的发展、稳定、深化改革等带来了不良影响。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指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因此,关注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特征与发展趋势,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途径。
一、现阶段部分国有企业腐败的表现形式和特征
1.权柄一方,不放弃为己逐利,显露出了观念的腐败。
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权柄一方,更应时刻坚定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在部分国有企业里,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行为上仍然墨守着“为官即厚禄,掌权即高贵”的封建思想。全然没有公仆意识和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执政行为。例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安徽古井集团系列受贿贪污案涉案人员之一,原古井集团总经理阮昆华,就是一起典型的丧失了理想信念,丧失了群众观念,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准则的腐败案件。虽然涉案人返还了部分赃款,但是,此案所涉及到的十几名高官,其人数之多、官位之高、数额之大、影响之坏是极为罕见的。领导干部的思想腐化堕落,其结果不仅仅是他本身走向囹圄,他的团队,他的责辖范围,在他的思想影响下,也走向了与人民群众意志相悖的一面。其将失信于人民,人民群众看不到希望,意志消沉,企业衰矣,事业衰矣,信念衰矣!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廉洁从业,执政为民,就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就是要弘扬优良作风,就是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应要时刻抵御各种不良思想的诱惑,处处警醒,防微杜渐,唯党和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唯企业员工诉求为服务准则,唯人民群众崇尚的文化为先进文化。“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2.行政短期行为观念,是引发用人腐败的根源之一。
国有企业责、权、利不对称,真正的产权主体是国家。个别企业领导者在选人、用人方面缺乏长远意识,个别企业也缺少用人的长效机制。培养和选拔人才既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同时还需要投入很大的物质成本。特别是有的国有企业领导者长期受“铁打的企业,流水的官”的思想影响,缺少责任意识,力求努力“规避风险”,另大部分企业领导者的调动和晋升,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深挖潜力和经营状况好坏关联度不大,企业领导往往不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重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而是主要考虑领导者自己任期内企业的经济效益、政治业绩、社会影响及上上下下的关系。所以,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常常出现许多弊端。如,任人唯上。在不少国有企业任用领导干部或企业任用管理人员,通常是上级领导说行就行,或者频繁从其它单位和部门调任。再比如,任人唯亲。有的国有企业提拔任用干部时,主要优先考虑亲戚、老乡、老同学等委以重任。还比如,任人唯派。一些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时存在着看关系、看后台,真正有工作实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未必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又比如,任人唯利。国有企业中也存在跑官要官,行贿得官,受贿授官,拉拢封官等腐败现象。再有,国有企业领导者不是出资人,不是企业资产所有者,所以选人用人与选任者没有关联性,没有风险,出现问题很少被问责。国有企业干部的任用往往是在所谓“民主推荐,集体决策”的程序下产生的,真正起主导作用的也只是“决策集体”中的一员,即使出现失误,问责起来也比较困难。
3.以权谋私,是国有企业个别领导干部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
以权谋私,在国有企业中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行使权力不受约束方面。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上。如,建设领域的工程招投标、土地部门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计划部门的对矿山、森林、牧场等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中的工程项目的承揽与分包等。所有这一切都被一个词所制约着,即:贿之有惠。
知名国有企业安徽古井集团公司,因高管涉贿,近乎“全军覆没”,震惊天下。
有“亚洲第一矿”之称的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矿,原矿长王秀河,为给他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贿赂169万元。深圳征地拆迁办公室原主任刘新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接受企业出资出国旅游,并收受贿赂百万余元。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以权谋私,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5.8亿元,自己因此受贿百万元。所有这一切令人发指,触目惊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只有从严管理,从重管理,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杜绝国有企业个别领导者施权的独断专行,才能有效控制腐败案件的发生与发展。
4.缺乏对约束机制执行与监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办法之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也包括管理制度的改革。近几年来,国有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台了诸多方方面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多项约束机制。特别是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惩治腐败的办法上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从理论上大大提升了一定高度。但是,制度也好规章也好,在执行中显得尤为苍白。在监督上显得特别空乏。在个别国有企业中,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执行,往往表现出的是欠缺和不到位。这就给腐败带来机会。制定制度是管理过程中的方法,制定制度的价值在于有效执行,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才是取得良好结果的重要基础。
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全都一心向党,都是心存忠诚地誓出“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但,往往许多腐败案件的涉案人员共产党员居多,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个别党员干部不能够很好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缺少对执行制度行为的监督。
制度建设要注重创新,监督制度的执行也要创新。执行、监督执行要与反腐倡廉进程相统一,与道德建设相结合。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国有企业各项权力正确行使。
5.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国有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其腐败案件不同于政府部门和其他行业。从违法违纪行为主体看,个别国有企业法人犯罪尤为严重。由于目前针对法人的自律机制、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个别法人受小团体利益驱动,大搞权钱交易。这种有组织、有计划的群体性违法违纪行为比个人腐败造成的危害更大。安徽古井集团集体腐败案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从腐败行为的严重性看,大案要案急剧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从过去贪污受贿几万元,到现在涉案金额在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屡屡出现,且多数违法违纪主体是共同性的,有的一案涉及几十人。
从腐败行为的手段上看,更具投机性和隐蔽性。一是利用企业生产经营和对外经济交往中管理上出现的漏洞、政策上出现的空子及法规的不健全,打“擦边球”。二是一些腐败行为往往混杂在合法的执行职务中,作案隐蔽,使得评判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难以把握,增加了调查、取证、立案和查处的难度。三是腐败主体大多是掌权人物,他们社会关系广,活动能力强,并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善于利用职权掩盖罪行。四是一些腐败行为与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腐败者们相互联系、互相包庇,使其腐败及犯罪行为更加难以察觉。
从腐败主体上看,出现了一些职位虽低,但具有极大处置权的各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职位虽低,但通常都是一些权力部门和权力人,如,干部人事部门、财务、供销、工程发包等,这些部门掌管着对外委托、加工、购销、承包等权力,虽职务不高,往往是经济案件和腐败案件的高发区。
二、未来一段时间腐败案件的发展趋势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国有企业进行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时期。正确认识腐败案件的发展趋势,对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具有重要意义。
从总体上看,易发、多发的势头还会维持一段时期,但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这种势头将呈现下降趋势。
1.受国际政治多元化,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监督制约机制不可能在短期内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企业行为,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逐步得到完善,社会风气暂时还不能得到根本转变,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将长期存在。因此,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势头还将维持一段时期。
2.国有企业一直是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企业新一轮资产重组将频繁出现,国有企业的监管也将面临新的考验,有可能使国有企业的腐败案件继续易发、多发。由于大量吸纳外资,外资进入中国将从建立独资企业为主转变为以并购为主。资产重组和并购方式的变化、灵活度的提高,很容易发生内外勾结。通过暗箱操作,恶意低估国企资产,或以其他方式化公为私。如果企业领导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监督机制不健全,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随着领导干部学历、能力的提高,腐败行为逐步呈现高智商化。一是有的腐败分子可能就是他所处领域的专家,能够利用工作中的漏洞作案,而该腐败行为一般不留痕迹。二是腐败分子心理素质越来越好,对作案的利弊有清醒的分析,对作案的后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执法机关的调查有事先应对措施。三是对执法机关的权限、手段、策略进行过专门研究,有反调查能力。
4.腐败分子对法律的规避意识不断强化,他们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规,对于漏洞和薄弱环节了然于胸,并通过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方法,既能捞取腐败利益,又能逃避惩治。有的可能结成专业化的腐败团伙,并共同研究作案策略和方法,获取最大腐败利益。
腐败分子可能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等技术进行作案。
如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内外勾结,易地联手作案。借用网络转移资金,利用特种关系转移资产,通过电脑解密进入数据库改动原始账目或施放电脑病毒销毁账目灭迹,从而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反腐败力度的加大,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将呈现下降趋势。这些年来,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惩治,特别是个别企业一些领导干部(阮昆华、王秀河、刘新云等)被依法惩治,极大地震懾了腐败分子。通过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企业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可以相信随着我国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反腐败体制和政策环境将发生重大改变,腐败案件发生的可能性空间逐步缩小。在此基础上,只要我们坚持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学习,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就一定能够使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势头降下来。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特征及发展趋势,有其主客观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主观上,少数领导者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防线脆弱,以致产生虚荣、失衡、侥幸、放纵等不良心理。客观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结构不断在变化、利益格局时刻处在调整过程中,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监督监管机制不尽完善,对腐败现象惩治力度不足等,都是诱发和滋生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
结束语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依法治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牢把握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行动纲领,坚定信念,若水勤政。中国社会、中国的国有企业将会永远沿着积极、文明、科学轨道健康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