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齐抓共管机制 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0:43:07 更新时间:2011-02-26 10:43:07
近年来,国家文明办组成专家组多次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指标进行了明查暗访,并且对我市的市容管理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全市市容管理工作在检期间为什么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有哪些比较好的做法?能否长期保持这种较高水平的市容环境管理状态?对此,我们抽出专门时间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领导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头等和中心工作来抓。
1、加强领导,建全机构。检查期间,市、区、街办(镇)环卫所各级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亲任组长;机关职能处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创建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将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具体落实到责任处室和个人,切实强化了创建工作的责任意识。
2、深入基层,强化督导。市局党委成员分组带领机关各处室人员到各行政区挂点,每天深入大街小巷检查、监督和指导;各区市容局领导及各街办(镇)环卫所领导早出晚归每天到路面上巡查督导;环卫所签定了责任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级市容督查人员更是全身心地对辖区责任地段实施包干,对每条路、每个社区不间断地巡回检查,实施点对点的挂点督导,市容管理工作力度实行了无缝隙管理;
3、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市、区、街办(镇)、居委会(村)都增加了了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市容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创建文明城市期间的市容整治和人员加班工资拨付。
二、齐抓共管,各级部门互相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创建工作的联动机制。
1、各相关单位之间有协调到位。迎检期间,市、区、街办(镇)各党政机关干部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近半数工作人员一边效兼顾手头工作一边下到基层各街办、社区挂点督导。宣传、城建、市容、市政、园林、房管、执法、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了多方联动的管理机制。
2、行政执法到位,全市道路基本无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现象。城管执法部门对一些平时管理不到位、管理难度大的商家采取了临时关门的特别措施,对一些无证早餐店和废品店进行严管,有效地保证了市容环境卫生。
3、交通秩序管理到位,实现了无乱占道停车现象,相对减少了道路保洁难度。
三、多方筹资,解决市容管理和人员加班经费,确保了市容管理的经济保障。
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市市容局、各区市容局、各街办(镇)环卫所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不等不靠,多渠道地向政府和社会集资,确保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高水平。创建期间,各街办以每天60-70元我价格外请农民工参加社区的楼道、庭院、小街巷保洁作业,确保了每栋楼道、每个庭院及每条小街巷的市容环境卫生都有人“盯”着严防死守。据了解,创建期间,某环卫所在创建期间共新增保洁员300余人,是平时保洁作业工作人数两倍,还有某一环卫所多方筹集了30余万经费予以保障。
四、奖罚分明,切实强化了各级干部对创建工作的责任心。
为了确保我市创建工作的效果,市委市政府发文加大了创建工作行政责任追究制,对创建不力的干部给予警告、诫免谈话直至纪律处分。市创建办每周对各街办、各环卫所、各执法中队等进行考核排名,并在省、市级媒体上公开曝光。此举极大地强化了各级领导的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
这次的创建迎检工作有许多值得总结的成功做法,更有许多急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要长期保持我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始终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仍急待解决和探讨的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文明城市个个珍惜的良好社会氛围。
目前我市居民随意乱抛乱扔生活垃圾、占道摊点泛滥、小餐饮店随意出店经营等现象屡禁不止,且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相应的行政处罚,街道上制造垃圾的大大多于清扫保洁的人数,给清扫保洁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教育养成市民自觉爱护卫生的意识,只有从源头上制止或者减少垃圾乱抛乱扔现象。才能为全市的干净整洁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市容管理的执法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社会氛围。
重典之下有良民,这是历代治国的基本经验,也是搞好市容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守则。新加坡和香港等发达城市至所以能长期保持较好的市容环境,与其严管重罚政策是密不可分的。要保持我市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化管理的高水平,就必须切实加强市容管理执法工作力度,对随意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的严厉警告甚至经济处罚。
三、着力调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费单价,确保各级作业单位能够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提高道路作业保洁工作质量。
据调查,目前我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费单价在同类省会城市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仅以一类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为例:目前杭州市的道路保洁作业单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18元,福州市也已经达到11元,而我市只有2.8元。由于经费不足,基层环卫保洁作业人员只能聘请“386099”部队(即:妇女、身体有残疾者和老年人从事环卫保洁作业工作),对清扫作业效率和质量带来了直接的影响。
四、落实环卫工人的最低工资和社保经费,形成全社会人人尊重环卫工人的社会氛围。
根据国家新的劳动法条文,市政府于今年6月底已经下发抄告单,要求全市环卫工人的工资待遇不能少于省会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即每人每月580元),并为环卫工人落实社会养老金、医保金等待遇。但据我们调查,目前全市还有部分环卫所没有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三金”待遇,绝大多数单位没有落实环卫工人的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袋装垃圾收集员方面,我市的袋装垃圾收费标准是1995年制订的,袋装垃圾收费标准一直未调整。而绝大多数环卫所只能收到20-30%左右的袋装垃圾收费。目前,不少基层环卫作业人员纷纷向工作和待遇条件较好的物业、小区保洁公司流动,环卫作业队伍极不稳定,从根本上影响了环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恢复街道沿线商店的“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度。
“门前三包”责任制是确保道路沿线商店和单位落实门前卫生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2001年以后这项制度逐步取消或流于形式。目前大多数店主都是采取门前环境卫生“自包”的形式,管理效果往往不能到位。由于市容环卫管理单位因无行政执法权力无权执法,而行政执法局又时常不能顾及临街店面的卫生管理,造成沿街店家和单位门前卫生脏、乱、差现象无人管理的现状。建议恢复我市已经成型的“门前三包”卫生由辖区环卫所硬性代包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