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宁南山区对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出路调查与思考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0:43:07 更新时间:2011-02-26 10:43:07
【摘要】本文针对宁南山区在国家建设中征用农民土地的现实情况,对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就业、医疗、收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宁南山区失地农民调查思考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的增加,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得不到保证的问题已日益严重。在征地的过程中如何既能保证各项建设用地需求,又能保障失地农民“失地有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对2008年以来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白阳镇姚河村群众的承包地被国家征用以后,农民的就业安置、收入支出、面临的困难、需解决的问题和农民的心态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探讨一下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一、基本情况
宁夏固原市彭阳县3镇9乡153个行政村,总人口24.96万人,土地面积2528.45平方公里(379.27万亩),其中耕地总面积104.8万亩,人均4.2亩。该村共有农民607户2121人,土地面积13.8平方公里(2.07万亩),其中耕地总面积6687亩,人均3.15亩。1983年建县以来,因县城建设征用土地2959.77亩,导致该村281户(占全村的46.2%)1264人(占全村的59.5%)部分丧失土地,人均耕地减少为1.8亩。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以货币形式为主,采取一次性补偿,集体部分由村委会管理使用。2009年前在县几家企业中安置了失地农民,但部分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或效益低下等而自谋职业。
(一)人口、劳动力及耕地情况
被调查的12户农户有人口61人,户均5人;有劳动力28人,户均2.3人,每个劳动力平均赡养2.2人。原有耕地201.4亩,人均3.3亩;被征用97.1亩后,人均耕地1.7亩,期中2户耕地被全部征用,占被调查户的16.7%;人均耕地0.75%-1.5亩的4户,占被调查户的33.3%;人均耕地在1.8-3.8亩的6户,占被调查户的50%;被征地后人均占有耕地最多为3.8亩。
(二) 劳动力就业情况
被调查的28个劳动力的就业情况:外出务工9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2.1%;从事二、三产业的10人,占劳动力总数的35.7%;赋闲在家3人,占劳动力总数10.7%.。
(三) 失地农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耕地被占用前最低年纯收入为800元/人,最高为1700元/人;被占用后年纯收入最低为1000元/人,最高为2000元/人.。耕地被占用前年消费最低900元/人,最高1000元/人;被占用后年消费支出最低1000元/人,最高达到1600元/人。上述数据说明,耕地被征用前后,年人均纯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都相对增加。在失去土地后,头脑灵活、有稳定就业门路的农户收入和支出均呈增长势头,而没有固定就业渠道的农民收入和支出增长缓慢,与前者的差距呈扩大趋势。
二、失地农民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穷则思变,失地农民中部分农户能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尽快从失地的被动局面中解脱出来,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发挥居住在城市的结合部的优势,以土地安置补偿费作为启动资金,积极从事二、三产业,收入和支出稳步提高,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有的农户甚至因此走上了致富道路。但个别农户对失地后的就业问题认识模糊,失地后无所适从,不思进取,甚至成为社会新的不安定因素。目前,失地农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生活困难的,个别农户就业渠道窄,仅靠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存款利息作为收入来源,住房、就医、子女上学和生产生活等面临许多问题;二是城乡结合部生活条件好的失地农民,不思进取,无所作为。
三、失地农民的心态及想法
失地农民的心态,即有积极进取的,也有消极、悲观甚至失望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理解并支持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用于城市化建设和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失去土地也改变不了农民的身份;二是认为政府在土地征用和开发中“低征高售’,抵触情绪严重,甚至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三是部分文化素质低的农户,对今后的生活缺乏信心,流露出无法改变现状和听天由命等情绪。
四、对失地农民的几点建议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失地农民可以说有喜有优,值得欣慰的是部分农户能根据自己居住在县城的优势,靠土地安置补助费作基础,积极从事二、三产业,收入稳步提高,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调查反映出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有些农户对失去土地后的从业问题认识不清,过分依赖政府;二是部分农户土地被征用以后无事可做,守着土地补偿费和银行利息过日子;三是把生活困难归咎于土地被征用,怨天尤人。为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一)完善规划,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的利用率。
城市建设征地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完善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可持续发展中土地的有效供给合理利用,防止“一拥而上”式的征用土地和重复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积极引导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在加快“三化”进程中,对失地农民应采取多种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他们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失地失业农民的就业问题。同时,应充分利用失地失业农民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优势,在城市建设中,合理规划集体企业用地,引导村民组织利用土地补偿费积极兴办村级集体企业,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失地农民就业,解决其生产和生活出路问题。
(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作为失地失业农民,一旦征地补偿费花光,将失去经济来源,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因此,要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高度出发,由政府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买单,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可采取政府出一部分、农民出一部分,妥善解决失地失业农民的生活问题,降低他们面临的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四)狠抓政策落实,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征地补偿费过低,难以使农民失地有业,农民无法用过低的补偿费去创业,必将危及他们的基本生计。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应创新征地制度,解决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和安居、富民、就业等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落实到使处。
(五)创立对失地农民的在就业培训机制,提高其就业能力。
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大多只能从事技术要求低的体力劳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难度越来越大。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来提高他们的素质,有利于劳动力就业,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农民的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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