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农村土地快速流转
所属栏目:经济科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1:44:17 更新时间:2021-03-23 14:54:10
内容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及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农村基层、农机服务生产一线,同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农机手等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和交流。通过交流,对全市农机发展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明确了农业机械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以及发展的主攻方向。
一、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家庭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农机化事业伴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开放的深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至2008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了98万千瓦,农机总产值突破了7.8亿元,拖拉机保有量达到了1.7万台,拖拉机配套机具3.2万台(套),小麦联合收割机450多台,大型农业工程机械(如D85推土机、挖掘机等)300多台,农产品加工机械达到了5000多台(套),农田排灌机械10万多台(件),全市农机综合机械水平达到了75%以上。全市农业生产中的耕、耙、播,收、运、脱等主要环节,以及农田基本建设、山区土地开发、修渠筑路、建筑材料农用物资运输等繁重的劳动均由农业机械承担。主要粮食作物中小麦生产从种到收已基本实现了全过程机械化,玉米生产机械化水平正在稳步推进,经济作物生姜、大蒜机械化也有了较快发展。全市农业人口比重由原来80%降至现在的40%左右,有力的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步伐。农机化事业发展正在为我们的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发挥着重要作用。纵观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农民自买自用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阶段。伴随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的确定,1983年的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明确指出:“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农副产品加工机具、小型拖拉机和小型机动船,从事生产和运输,对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是有利的,应当允许;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在现阶段原则上也不必禁止私人购置。”政策使农民由此获得了自主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的权力,突破了建国30多年来农业机械由国家经营的单一模式,我市农村掀起了农机的热潮。并逐步形成以农民投资、经营为主体,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和联合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经营农业机械的新局面,到1993年,全市农机总动力比1978年增长了6.2倍,其中小型拖拉机和配套机具分别增长了6.8倍和16.2倍,形成了以小型农业机械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市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也达到38.3%,比1978年增长了22.5个百分点。我市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推动了劳动力自身的解放,农业机械替代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参与到工业化、城市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为这一时期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逐步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第二阶段,是以开展小麦跨区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要特征的阶。1994年,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7月1日,国家取消了农用平价柴油。至此,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农机化优惠政策全部取消。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效益为中心的发展阶段。全市农机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小麦联合收获跨区作业的服务模式开始兴起。
小麦联合收获跨区作业极大地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大幅度地提高了联合收割机的经济效益,成了农业生产的亮点和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在小麦联合收获跨区作业的带动下,机耕、机播等其它生产环节的跨区作业也在部分地区开始起步。这一阶段全市再一次掀起了农机销售淡季不淡、农民持币待购的“农机热潮”。“农机热”的特点是农民从主要购买小型拖拉机或农用载重汽车跑运输,转换到争相购买联合收获机等田间作业机械搞跨区作业。到1999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8.81万千瓦,农用拖拉机达到1.23万辆,联合收割机105台,分别是1994年的7.9倍、5.8倍和35倍,农作物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55.9%,比1994年增长17个百分点。农业机械的大量增加,特别是小麦联合收获机的迅速增加,使我市小麦基本实现了生产过程机械化,成为我市主要农作物中率先基本实现机械化生产的作物。世代相传的落后生产工具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动方式,正在被机械化生产所代替。
第三阶段,是以创新为动力,以优化结构、提升水平、科学发展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历史的车轮驶入21世纪,我国进入工业化中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略,做出了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我市确立了“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农机发展新思路。通过实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使我市的农机化事业呈现出全面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这一阶段是农机化发展的最好时期,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
1,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政策有了重大突破。自2004年起,中央对农机工作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强,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逐年加大补贴资金额度和范围。
2,农机装备总量突飞猛进,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自2000年来,全市农业机械化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农机装备总量迅速增加。随着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的深入开展,从粮食作物到经济作物,从林业、牧业、渔业到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各类机械都有了技术上的突破和数量上的发展,生姜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电动卷帘机、大蒜播种机、沼气出渣机先后破题,并进入试验示范阶段,初步展现出“大农业、大农机”的特征。
3,玉米机收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突破发展,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跨越式提高。在小麦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后,玉米生产机械化成为农机化发展的瓶颈。近年,我市把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呈现出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大好局面。自2004年开始试验示范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试验示范,以点带面,推动保护性耕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全市已有河北农哈哈、山东奥龙等小麦免耕播种机落户,并已建设5个市区级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示范区,现正处于重点试验示范阶段。
4,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机服务业蓬勃发展。8年来,我市把农机服务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兴产业来抓,通过对农机作业、销售、维修三大市场的进一步整合、培育和规范,使农机服务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各类农机经济合作组织应运而生,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目前,随着我市农机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扩大,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机服务业已成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发展的实践证明,农业机械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始终与土地的经营形式息息相关。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解放农村劳动力、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乃至土地流转提供了保障,农业规模经营和土地适度流转又呼唤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因此说,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土地的适度流转。
二、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村土地向集约化、规模化流转经营,转移替代了更多的农民从事二三产业。
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农村经济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规模经营的关键问题在于处理好土地集中和劳动力安排的矛盾和问题。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就是解决好这一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首先,只有通过农机化发展才能更好地替代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才能使土地相对集中并进行规模化经营成为可能。从莱芜的情况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人员日渐增多。农机化发展较好的村镇,农机化的替代功能就比较显著,土地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就得到一定的发展。只有农机化得到一定发展,才能进行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机械化的发展促进了土地流转,武装了农民,为其进行规模化经营和从事二三产业创造了条件。调查发现,我市的种粮大户都是农机大户,与普通农户相比,其机械装备水平、作业服务能力都大大增强,能够进行大规模的集中连片作业。随着农机化的发展,农村种粮大户也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30多户,而这些大户拥有的农机总值达到100多万元。
三、新形势下的农机化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为土地流转保驾护航。
大家认为,面临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谋划好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新思路、新举措,注意解决好现实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
(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农业机械化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它既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循序渐进。我们要根据莱芜实际,坚持“以农民为本”,因地制宜地开展机械化规模服务。可以采取转包、转让、租赁、互换形式,使用农民流转的土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实行代耕制,打破户与户的界限,形成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也可以通过签订作业订单和作用合同,开展“几统一”的社会化服务,以提高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总结和培养各种典型,努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扮演好在土地流转中应该承担的主要角色,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增加基建投入以强化农机公共服务能力。近几年来,我市农机投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除了农民的农机购置补贴性资金外,用于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资金却增长缓慢或者没有增加。一方面,由于前期农机科研、示范推广、质量监督投入少,新型、先进的农机发展慢,补贴机械品种不能完全满足农民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后期技术培训、组织保障、作业补贴以及系统建设等资金不足,公共服务能力弱化,致使农民购买的机具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全市农机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设备落后的问题。因此,应该对农机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以加强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产品质量监督、配件和维修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机公共服务能力。
(三)要统筹考虑大型复式机械的购、用、存、修问题。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为发展大型复式农业机械、优化农机结构带来了新的契机。但在发展大型复式农业机械中,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一是大型复式农业机械价格昂贵,一般农民无力购买。应该对重点推广的大型复式机械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并给予一定贷款扶持,以减少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二是在购机补贴中,对直接购买农机的用户补贴多,但缺乏农机化发展基础设施,如机耕道路建设等资金。而大型复式农业机械要投入使用,必须加大机耕道路建设投入。三是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具大量增加,而农机具特别是大型机械普遍缺乏存放场所,需要想办法解决机具库房建设的用地和资金问题。四是目前农机维修市场总体是网点多、等级低、规模小、设施简陋,大多只能承担中小型农用机械的维修和一般性的保养,无法承担在用的或即将投入使用的大型复式机械维修任务。
(四)要加大措施鼓励和扶持各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调研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始尝试不同方式的土地流转,有的实行土地托管,有的实行土地承包,有的实行土地租赁,但不管是采取托管、承包、租赁,还是采取订单作业等,他们成为了促进土地适度流转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加大政策力度,积极鼓励和扶持各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的同志建议,农机购置补贴要进一步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数量。有的提出,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简化工商注册手续,降低注册资金标准,以利于各种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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