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火源——森林火灾发生的决定因素
所属栏目:经济科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1:45:17 更新时间:2021-03-24 10:12:28
摘要: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创伤。通过对林火发生的成因进行研究,结合实际经验指出森林火灾发生的决定因素——人为火源,并提出防范由人为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森林火灾;人为火源;防范措施
1引言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的发生取决于3个因素:林内外可燃物,合适的气象条件,野外火源。在森林火灾的发生过程中,前两个因素都是次要因素,唯有野外火源是关键因素。野外火源分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两大类。由于自然现象而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称为自然火源。例如,雷电、火山爆发、地震、陨石坠落、落石、泥炭自燃等自然现象均可引发森林火灾。其中,最主要的自然火源是雷击火。由于人为活动而引起森林火灾的火源称为人为火源。它是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在所有森林大火中,有98%是由人为火源引起的。因此,控制好人为火源这个因素,就能最大限度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2人为火源的分类
人为火源是指由人类生产、生活用火所引起森林火灾的各种火源。19世纪后期以来,我国森林火灾上升的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为火源的增加。据国家林业局统计,2006年1月1日—4月4日,全国发生的森林火灾99%以上都是人为火源引起的。人为火源具有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种类很多,一般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2.1生产性火源
生产性火源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用火不慎造成的跑火、泄漏火。这类火源主要包括火烧采伐剩余物、火烧沟塘草甸、点烧防火线、炼山造林、林内计划烧除以及油锯喷火等林业生产用火跑火,也包括烧垦、烧荒、烧田埂、烧灰集肥、火烧改良草场等农牧业生产用火跑火,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生产性火源,如林区狩猎、烧砖瓦、火车爆瓦、汽车喷漏火、林区冶炼等。
2.2非生产性火源
非生产性火源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用火不慎而导致森林火灾的火源。如乱丢烟头、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炊取暖、烧开水、驱蚊虫、驱避野生动物侵袭、烟囱跑火、小孩玩火、呆傻人弄火等。
2.3其他火源
其他火源指故意纵火和国境地区的外来火。
3人为火源快速增加的原因
3.1林区人口增长过快
随着林业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不断开发林区的资源,在林区内开荒、办场、修路、建厂、狩猎、打鱼、采山货等,大量生产工作人员流向林区,导致了林区火灾发生频率不断增加。另外,由于人类生存观念转变,很多人希望远离充斥着工业污染和嘈杂干扰的大城市,追求自然环境的清新舒适,越来越多的人员来到林区定居和旅游,势必造成人为火源增多,加大了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
3.2林区居民防火意识淡薄
在林区,绝大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用火上还存在侥幸心理,普遍存在刀耕火种和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放鞭炮等用火现象,人人防火的群防群治观念还不够浓厚。更重要的是,林区很大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防火意识也很淡薄,存在“轻预防,重扑救”的思想。
4人为火源引起森林火灾的防范措施
4.1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人口素质
森林防火工作属于防灾减灾、抢险救灾性质,其地位及发展与社会重视程度密不可分,应该通过宣传把森林防火完全融入社会,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社会地位,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提高森林防火的效率。在林区,要不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机制,把宣传作为防火的第一道工序落实好。各个林区要根据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防火宣传活动的方案,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防火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要强化对漠视森林防火的人员的监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外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意识。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各个居民点、作业点进行深入宣传,力求使森林防火的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遵守森林防火的政策规定成为林区居民的自觉行为。
4.2加强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火源管理
各级防火部门要深入防火第一线,加强对第一线人员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防火人员认清防火形势,高度重视火源管理工作。要组织力量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深入林区第一线尤其是高火险区、常发区,按照项目去检查各项防火措施尤其是火源管理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就立即进行整改解决。近几年,随着项目工程造林的启动,林地急速扩展,火源管理工作的范围和任务明显加大。加之森林旅游的发展,进入林区的人员越来越多,这直接带来了更大的火灾隐患。因此,要在思想中越来越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人人抓、月月抓、时时抓,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3高度重视,强化人为火源管理
严格执行人为火源管理规定,加强重点野外火源和重点人群的管理,组织好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活动,最大限度控制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隐患。在森林防火期,严格控制入山人员数量,特别是流动人员数量。尽可能地减少生活用火,要有专人负责,选择河边、道路旁等安全地点用火,用火后彻底熄灭才能离开。在高火险期,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灰等野外用火,对生产性用火,必须严格规定审批制度,实行“谁批准谁负责”。春节、清明等节日期间,要组织巡逻执法队伍,落实责任地段,加强野外火源监控工作。对农事活动和人员活动比较频繁的重点地段、风景旅游区、坟墓集中地要重点防范,把路口、守山头,实行严格的防范措施。
4.4严格要求,落实人为火源管理责任
林区各级领导要把人为火源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防火戒严期要加强检查督促,坐阵指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本行政区域,认真履行好职责。要经常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脱岗、漏岗现象。目前,行政领导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情况还存在,火源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和深度还未完全到位,有些乡镇、村领导对人为火源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致使森林火灾隐患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为了最大限度的改善这种情况,应当采用签订责任状、防火公约、树立责任标牌等形式,把火源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林地、人头,并加强火源管理的责任心,严格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5增加防火人员数量,提高防火人员素质
目前护林员队伍建设并不均衡,部分地区的护林员配备较少,管护的林区面积过大。很多护林员的工资报酬并没有完全落实,工资待遇分布也不平衡,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不完善,有的护林员年龄偏大,有的素质偏低,还有一部分是村干部兼职,这些因素都导致护林员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工作效率低下。增加防火人员数量,提高防火人员素质势在必行。另外,还要完善考核机制,把森林防火考核纳入林区各级政府的考核范围,实行森林防火一票否决制。把森林防火考核纳入基层乡镇领导和村委会的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工作业绩来考核,制订严厉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4.6增加人为火源管理投入,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发生机率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发现,花大力气控制好人为火源,能在控制森林火灾发生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和提高各县市区火源管理专职人员的数量和待遇,保证他们以最高的效率去执行任务,可以最大限度的从源头上制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大防火而非救火的投入,防患于未然,从思想上提高对防御工作的重视程度,能够更好地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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