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若干问题研究
所属栏目:财会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1:16:47 更新时间:2021-04-25 16:07:04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相对性和动态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由于会计制度不完善,和各行为主体的机制不对称以及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会计信息失真,最后提出从明晰产权、加强会计规范建设、理顺各方的利益关系以及强化契约关系等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问题研究
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这已是不争之实。会计信息是企业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企业决策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种类及其主要表现
会计信息失真指会计信息未能如实地反映客观的经济活动。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表现有:数据不实,事项不真,编造假证假账假表,虚盈实亏,虚亏实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我们通过以下的分类来进一步认识。
从失真的会计信息产生过程分析,可以将其分为会计事项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处理失真引起的会计信息失真。前者指会计事项未能真实反映客观经济业务活动,会计事项本身就不真实,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即“假账真算”,这是一种主观上的造假。
会计信息失真按主观上的有意与否,可分为故意失真和无意失真。故意失真是指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弄虚作假。这是危害最大也最难以防范的失真行为。故意失真在构成上有两个要件:一是有主观上的故意,二是行为人个人或小团体能得到好处或潜在的好处。无意失真是指会计行为人由于经验不足或主观判断失误或是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无意失真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和谋取非法利益。
此外,会计信息失真还有制度性失真、技术性失真、时效性失真等。制度性失真是指社会经济法规、制度的不完备与缺陷而造成的。客观性制度性失真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上的缺陷与不完备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如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赊销业务,期末就要按应收账款余额提取坏帐准备。坏帐准备的提取,必然影响本期利润指标的真实性。另外,企业经营活动的连续性与会计信息披露的间断性矛盾,也是一种客观性制度性失真。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信息披露的间断性之间的矛盾,使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当用户得到信息时,许多会计信息已是“遥远的历史”而失去了相关性;而那些占信息优势的人可利用信息披露的时间间隔而进行内幕交易,导致了投资者之间的非公平竞争。主观性制度性失真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形成财产经管的委托——代理关系造成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只要当会计信息最终会影响会计行为人的切身利益时,其质量就必然会受到影响。这是一个国际性的难题,目前还难以解决。
技术性失真是指目前的会计技术方法所存在的局限性使人们还难以客观、准确地认识会计事物。技术性失真主要是由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造成的。这是形成信息失真的技术性因素。它会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和技术的改进而减少。
时效性失真是指报告信息的过程中不恰当的延误而造成的。
使用会计软件产生的信息失真。会计软件是集会计信息收集技术、传递技术、存储技术、检索技术、处理技术以及会计信息标准化技术等为一体的应用软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人们将更多地使用软件以期达到减轻工作强度和实现会计标准化、规范化。目前市场上的会计软件种类繁多,良莠不齐。这类问题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计上的不完备所产生的漏洞,二是程序设计员在设计软件时故意预留入口使自已有权访问该系统而导致信息失真,三是软件使用中产生的信息失真。对于前两个问题,只要购买、使用经过严格检测的正版软件基本上就可以解决;后一个问题,一是培训使用者减少使用中的误操作,二是强化监督防止利用会计软件提供虚假信息。
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中,故意造假占的比例很大。因此识别与治理故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是当务之急。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分析
美国罗切斯特大学著名会计学家R•瓦茨和J•齐默尔曼指出:会计是产权结构变化的产物,是为了监督企业契约签订和执行而产生的。生产力的发展引发了产权裂变,使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同时也产生了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体现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与整合的组织机制——委托代理制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分层授权并以董事会为核心的产权控制模式。
(一)企业产权不明晰。
任何一个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产权关系人。产权不明晰是我国企业制度变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会计信息造假的根本原因。而只有企业的产权归属人才会为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付出成本,因而才有动力去监督企业的会计信息,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定的代价。所以只有明确企业的产权归属,才能明确谁对企业的会计信息拥有监督权。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制度转型期的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界定不清楚,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受害对象不明确.因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
(二)各产权主体信息不对称。
公司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过程,只能通过管理层提供的会计信息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是“外部人”,企业管理层是“内部人”,股东对公司状况的了解程度不可能比得上管理层,股东只清楚管理层大致的经营状况。这样,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管理层相对处于优势地位,股东相对处于劣势地位。由于这种博弈双方信息占有的不对称,股东就不能对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公司获利能力、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做出可靠的判断,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去比较选择管理层。
(三)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扼杀了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本的应有价值,这在经济转轨时期国企改革过程中已暴露出诸多的问题。作为企业控制资产的风险决策者.经营者承担了经营中的风险,也参与了利益的分享,但风险和收益是很不相称的,往往风险很大,因为国有企业几乎不存在破产风险,所以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就几乎是全部的企业风险了,而收益只有很少,不比一般的员工多很多,由于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经营者就会利用这种不完善谋私利,从而产生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治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一)规范内部控制制度。
(1)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还缺乏一个成型的体系。随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货币资金的具体规范的颁布实施和其他的具体规范的陆续出台,内部会计控制方面将会形成一个较完整的规范体系。但是,在操作性层次上,尚有相当艰巨的任务。目前许多规范的诸多内容非常原则,现实可操作性相对较差。规范的缺失与失效都会影响规范的有效性。
(2)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离开了人的能动作用,制定再好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也都无济于事。人员素质控制包括:知人善任;加强对员工特别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建立技术轮训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技术素质;建立员工技术考核和业绩评价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建立职务轮换制度等。
(3)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
它包括:确认、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随时详细记录经济业务,以便恰当归类、提供会计报告;采用恰当的货币价值计量经济业务;确定经济业务发生时期,并保证在合理会计期间记录经济业务;在财务报告中恰当提示经济业务。
(4)改进内部控制的设置方式。
建议借鉴COSO报告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按企业业务循环来设计内部控制制度。这样既能与内部控制的基本构成联系在一起,又便于审计人员测试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制度基础审计的效果。
(5)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持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建设。
内部审计制度本质上说也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一种措施,但鉴于其在信息质量控制方面的突出作用。建立科学的内部审计制度是控制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手段。现代企业内部审计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出现而出现的,“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产生的基础是一样的,都是基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导致的所有权监督的需要。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组织、管理、经营的日益复杂,内部审计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最终发展成为企业最重要的内部控制措施之一。企业内部审计具有评价、监督、鉴证和防范功能,其中尤以监督和防范职能最为重要,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对会计信息质量能发挥以下几个作用:通过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信息以及经济活动进行的审查,可以发现内部人造假的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合理、合法的披露;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对企业内部潜在的舞弊人员具有威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舞弊的发生;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错弊情况予以纠正和查处,能防止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三)提高外部监督的质量。
结合我国目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应该采取的措施有:
(1)严格处罚所发现的会计信息失真行为。
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对于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和违规处罚予以更加明确的规定,这代表着处罚力度的加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会计信息的失真。但其要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能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还要依靠于执法者的严格程度。只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企业违规被处罚的可能性,即处罚概率,则企业违规的平均利益才会减小,企业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才会增强,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2)改善监督方式,确定合理的复核范围。
由于社会审计机构的专业性,我国企业的外部监督方式应更加侧重于社会审计监督。而由于目前社会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社会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社会审计规范不够健全等因素的存在,社会审计人员不公正行为的发生概率较高。这便要求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抽查其审计结果,并对所发现的不公正者进行严厉的处罚,降低不公正行为的额外收益,才能提高其行为的公正性,保证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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