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公共议事空间与社区活力源泉初探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4-12-08 15:36:16 更新时间:2014-12-08 15:08:16
对社区治理、社区共治的探讨,在中国社区发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凸现为重要的课题。本文拟从上海S小区2012年上半年至今的“物业费大幅上涨引发争议”事件出发,结合社区共治活力源泉不足的现实担忧,分析公共议事空间在社区普遍缺失或不健全的状况,并讨论原因,提出对策。
摘 要:从S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由于物业费大幅上涨而引发争议,直至僵持对抗的事件,结合2011年上海市社区调查结论揭示的问题,指出在社区共治的探索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缺乏共同对话与协作的平台,因而导致有关社区公共事务的沟通、讨论,以及问题的解决难以进行,因而凸显公共议事空间亟待建设的当务之急,唯有建成公共议事空间,才能为社区共治提供活力源泉。
关键词: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社区共治,议事空间,社区
一、案例:引发思考
S小区物业费大幅上涨引发争议,由利益争端开始,至于僵持消极状态,暴露出问题解决程序的缺陷,进一步凸显社区公共议事空间的缺乏,在对“社区活力不足”的普遍怨言之下,引起我们寻根究源。事件至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打包”表决引发质疑。2012年6月,由业委会盖章的选票被物业工作人员送到小区居民家中,选票上有三项表决事项:是否续聘物业,上涨物业费以及公共收益分配方式。其中,物业费上涨幅度高达43%,小区一期多层物业费由原来的1.4元/平方米涨到2元/平方米,而调整后的小区公共收益分成中物业公司的份额占70%,仅留30%给业主,改变了从前五五分成的方式。选票表决并非针对三个选项一一议决,而是“打包”一并表决,引发广泛争议,许多居民都在与邻居沟通时表示不解和反对,并且在往物业处的选票箱内投递选票后,等待公开透明的票决结果。不久,物业却在操纵票决程序后,直接宣布以80%以上的高票,被续聘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物业费上涨,公共收益分成情况则秘而不宣,引发业主不满和质疑。
第二阶段,2012年7到8月,物业单方面决定物业费大幅上涨等,遭到业主反对。通过各种途径举报、上访,2012年8月新民晚报就此事件刊登《物业费大幅上涨引发争议》一文,反映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三方意见。在此期间,居委会在非双休日组织小范围的“民主听证会”,通过物业公司的决议,其程序遭到继续质疑;一些业主进行一定范围居民寻访,收集数据,并据此印发传单,叙述情况,号召抵制物业费上涨,反对物业公司操纵,要求审计相关财务情况,防止今后各种决议继续被物业公司操纵、丧失业主知情权和决策权,大部分传单被物业公司收缴,据说还受到警方干预。
第三阶段,2012年8月之后,大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与物业公司进入僵持阶段。物业公司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反复催缴物业费,业主通过社区论坛公布情况,号召拒交物业费。业主相互鼓气,提出如果物业公司一意孤行,大家就联合起来将其“炒”掉;也有人担心万一炒掉物业公司,由谁来牵头另聘一家呢?
二、对比分析:公共议事空间缺乏、社区活力不足是普遍问题
从S小区事件看,社区矛盾由于缺乏有力的调节机制和有效的议事空间,导致进入僵持状态,各方面都有自己的看法,但缺乏引领主体,也找不到一个共同认可的方式,进行深入的商谈和解决。
将S小区事件同当前普遍存在的社区治理问题、社会共治途径的尝试相联系,体现了具有共性的问题:社区发育水平低下,信息不对称,居委会行政化,社会组织滞后,业委会功能虚弱,业主维权缺少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因而导致公共议事空间缺乏,社区活力严重不足。
2011年上海社会调查研究中心曾进行上海市社区建设调查,调查过程严格按照科学分层抽样方法(PPS),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在上海市区抽取12个街道的42个居委会,在获得详细人口信息的基础上,从每个居委会随机抽取12个家庭,以“入户面访”方式共获得有效样本522份。调查对象为18岁以上的本市常住人口。数据显示,上海社区建设总体状况较好,市民社区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同时也揭示了不足与问题,包括:(1)社区发育水平仍显不足,体现在一是社区居民之间交往互动程度明显偏低,二是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不够,三是社区民间组织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尤其是业主委员会功能发挥比较有限。(2)社区公共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居民需求,一是“三个中心”的覆盖范围和功能发挥仍然不足,二是社区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强烈且结构性差异巨大。(3)“居委会”对社区居民的辐射影响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社区居民对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了解交往较少;二是居委会对社区居民影响力不强,造成社区内互动机制失灵。
根据以上案例和上海社会调查研究中心提供的结论可见,社区共治这一命题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社区活力不足、公共议事空间有待建成的状况普遍存在。据统计,社区矛盾不仅包括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还包括社区范围内居民与企业的矛盾、开发商与业主的历史问题、动拆迁问题、邻里纠纷、公共服务欠缺等方面。由于公共议事空间缺乏,居民平时没有兴趣,也难以通过积极有效的途径去参加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一旦遭遇利益受侵犯问题,则又找不到合适的公共议事空间去发表自己的看法、交流不同见解,形成共识与解决方案。仍以S小区物业费涨价事件来剖析,可见在矛盾重重的过程中,问题凸显。
1.居委会、业委会等组织公信力堪忧。选票制作、发放、回收、唱票、公布结果等过程未得到业委会协同业主代表的有效监督,至少可以明确,整个过程得不到业主认可;而居委会在过程中基本形同虚设。当业主怀疑这些组织的公信力,认为他们不能代表业主的利益时,以这些组织为主导的议事行为当然得不到认可。
2.公共议事空间建构缺乏制度保障。目前S小区业主的公共议事空间只有社区论坛,但影响范围较小,只有极少数业主在使用,于是有人建议应该发放传单、逐家宣传,然而张贴栏由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垄断。显见,在S小区缺乏合法有效的居民公共议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