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期刊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所属栏目:电子技术论文
发布时间:2014-12-23 15:21:15 更新时间:2014-12-23 15:33:14
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 试点。截至2012年12月,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9省市“营改增”试点区域改革工作全部落实。2013年8月1日, “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
摘要:营改增自实施以来,对相关范围内的不同行业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行业也被正式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营改增的实施是为了防止双重征税,使变革行业的总体税负不增加或降低。然而笔者经过分析发现,对电信行业而言,在营改增的初始阶段,其所承担的税负很可能不降反增。电信行业必须提早采取应对措施,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减少由于营改增对利润带来的不良影响。
关键词:核心期刊,营改增,电信行业,影响
一、引言
从上海的营改增试点情况来看,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大幅降低,大多数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由于进项税额抵扣规模的扩大广泛下降。营改增实行以来,个别行业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明显提升,然而也有部分行业的税负没有下降反而大幅度增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上海65家物流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物流企业尤其是运输型物流企业税负普遍大幅度的增加。根据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至 2010年三年平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在实行“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企业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 4.2%。财税[2012]110号明确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 的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的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4月30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那么,在电信行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项目后,税负是否会降低,企业的财务管理会受到何种影响,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应对准备等,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电信业,是指使用有线、无线的电磁体系或光电系统等各类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递、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二、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在执行营改增之前,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营业税”科目,营业额中包含营业税,企业将其纳入成本范畴,属于可以在所得税之前扣除的类别。在实行营改增之后,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要按照增值部分进行计算,不能作为成本进行扣除。企业的销项税额应以不含税销售额的营业收入进行计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费用和资本性支出,在符合抵扣要求的情况下,计量依据从总价变为不含税净额。此外,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劳务支出和外购货物也应按不含税价格确定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的投资对电信运营商可抵扣进项税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影响,电信行业的固定资产通常是一些使用寿命较长的大型设备或设施,营改增前投入的固定资产不能进行抵扣,营改增后投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抵扣,但是,营改增后可抵扣进项税所产生的影响需要一段时间才可以体现出来。电信运营商收入会随着营改增的进行有所下降,成本费用支出中的部分类别仍然缴纳营业税,无法进行抵扣,如折旧、人工成本、财务费用、用户欠费、租赁和维修支出等。再者,可抵扣项目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难易程度及充分度会影响成本费用,以上这些因素都会影响电信运营商的盈利能力。
(二)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电信行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的低税率,部分通信业企业还可以享受差额征税等优惠政策。而营改增以后,电信行业的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高增值税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相比之下,电信企业负担的税率增加,其所需缴纳的税款便会相应提高。调查显示:当前信息服务业企业利润率不足6%,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企业将下降20%。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为例,预计全年总收入将下降15 亿元,占原收入的9.8%;利润总额将下降7.12 亿元,降幅为110.34%;税负将增加0.94 亿元,增幅达17.3%。
1.进项税分析。营业税是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而增值税是以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为计税依据,其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三部分会对其金额造成影响。(1)人工成本。因为人工成本中包含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并没有被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所以人工成本不能全部用以产生进项税额。如果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占总人工成本的比例过高,成本可抵扣的部分所占的比重就会被提高,从而导致计税基数过高,便会增加税负。(2)固定资产。电信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属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凭有效凭证进行抵扣。在营改增后,假如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资产投入,就会产生大量的进项税抵扣额,企业的税负会降低。但是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往往会出现在电信企业建设的早期,这一时期会有大量的折旧摊销费用,而这些费用按规定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负。(3)房屋租赁。电信业由于其业务需要往往会租用大量的房屋,但是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租金等费用并未纳入营改增的范围。 2.销项税分析。在营改增之前,原套餐中包含的无偿赠送业务与套餐捆绑征收3%的营业税,而在营改增以后,无偿赠送业务将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初期电信企业未能及时调整其原有的通话套餐业务,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负。
(三)营改增对电信行业运营模式的影响
营改增以前,三大运营商为了相互竞争均采用了相应的促销方法,例如充话费送手机、积分兑换物品等。依据有关规定,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附带赠送实物不适用营业税征收范围,不予征收营业税。实行营改增后,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礼品等附带于销售业务的赠送实物的业务应视同销售,对其计征销项税,基于此,运营商可能会改变原有的经营模式,降低用户的额外补贴。
(四)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纳税方式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电信运营商的货物采购大多实行由集团公司、省公司集中采购和付款。但在营改增后,由于集团或省级公司集中采购产生的进项税和市分公司因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不属于同一纳税主体,这将产生市分公司如何进行抵扣的问题,电信行业的纳税方式将发生变化。
三、电信行业应对营改增的相关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营改增的初期,其对电信行业产生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电信行业要想减轻税负,增加利润,必须提早做出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在营改增的契机下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优化运营模式,适应营改增相关规定
基于此行业的特殊性,电信行业应该尽快调整其套餐内容,对有捆绑视同销售赠送业务的套餐方案进行改革优化。电信行业应该对其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加以区分,根据对应的税率进行会计核算,避免由于分类的混乱出现全部业务均按11%的高税率进行纳税的后果。
(二)合理利用固定资产相关政策
电信行业应对营改增后对外购、自建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政策进行合理利用。电信行业可以通过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减少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从而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实践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对电信行业乃至全部行业进项税额的抵扣环节来说都至关重要。在面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选择时,企业应选择优良供应商,优先选取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企业可以事先与供应商关于专用发票的取得问题协商出一致、互利的方案。另外,电信行业作为其他行业的供应商,也应进一步提高自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进行内部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营改增的实施必定需要更高素质的相关业务人员,电信企业运营商应对企业内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职业道德及专业技术知识水平,使其具备应对营改增所带来弊端的能力。
四、 结语
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在电信行业的营改增全面深入实施之前,其为电信行业带来的影响有利有弊,对企业净利润、税收筹划、经营效益的影响等,都是电信行业运营商应该着重关注的问题。电信行业应尽快适应营改增的大环境,提早做出适合这一行业的应对措施,完善销售和运营策略,从而减轻自身税负,实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曾璐,刘曜.电信行业“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税负的影响[J].财政金融,2013,(11).
2.孙卫.浅谈“营改增”税改对企业税负及财务指标的影响[J].财会研究,2012,(18).
3.袁雪飞.“营改增”对试点企业税负和盈利影响的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6).
月期刊平台服务过的文章录用时间为1-3个月,依据20年经验,经月期刊专家预审通过后的文章,投稿通过率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