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利用“电子政务”
所属栏目:微电子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3:43:47 更新时间:2011-02-26 13:43:47
[摘 要] 21世纪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将走向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因此,加速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电子政务”平台,既是时代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也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利用“电子政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电子政务;监管能力;提升
一、更新观念,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的办公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切工作都要与国际接轨,取而代之的应该是“电子政务”平台、信息网络管理,最终实现动态管理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最终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依靠“电子政务”平台,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1.从提高认识入手,更新观念
充分认识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全面推进“电子政务”、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改造和完善传统监督管理模式是质量监督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系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城镇化进程,用信息化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
2.以人为本,大力加强监督人员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
强化政治、业务培训的基础工作,鼓励监督人员学知识、拓视野,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先师己后师人,苦练内功,使监督人员能了解信息化形势,学习信息化知识,掌握信息化政策,提高领导信息化进程的能力,为建立“电子政务”平台,顺利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络化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3.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增强监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顺利开展,完善监督工作手段,应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在配置微机等必要设备,实现管理网络化的基础上,应积极研究、开发、运用适合本地区、本单位,使用方便、功能齐全、便于升级改造的“建设工程监督、备案系统软件”,以运用信息化技术来提升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监督职能转变中的指导作用
随着《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监督职能也在转变。由监督施工企业转向监督参建各方;由监督工程实体转到监督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对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查;由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转向重点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环境质量;由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等级证书》转向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体现了国家对工程质量监督以保证建筑工程使用安全和对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这是工程质量监督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的要求。为此,质量监督站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监督职能转变中的指导作用,为监督职能转变导航。
1.利用“电子政务”,创新制度改革,实现制度网络化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监督站应结合监督改革实际,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利用“电子政务”,创新制度改革,实现制度网络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将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纪律及监督机构框图、工程登记必备资料、工程验收条件、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备案程序等制成网页,通过本地政府网站和建设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以利公众查询,及时了解和反馈监督工作信息。通过制度网络化,不但可将政务公开引向深入,而且充分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促进了监督工作良性发展。
2.利用“电子政务”,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1)调整管理方式,建立内部局域网,实现区域化管理。结合监督站监督改革,不断调整管理方式,实行监督员责任制和区域化管理,建立内部局域网,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数据进行动态管理,改变过去归档不规范、易丢失、查询不方便、不易统一管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反馈不及时、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具体状况不详等诸多弊病。
(2)利用“电子政务”,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流程。推行分层编码技术,通过微机局域网,利用监督、备案软件随时了解工程质量状况、监督员的工作情况、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处理情况,保证数据传输的正确性,方便分级查询、统计,便于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同时,应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网络化,实现网上监督登记、网上提交检查申请、质量监督报告及备案资料网上传输、各项数据自动统计等。
(3)利用“电子政务”,进一步拓展与公众的沟通渠道。通过电脑触摸屏等电子工具,使公众能及时了解工程的各种信息。如工程参建各方详细资料、工程质量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等。同时,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大力宣传新出台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建设工程质量氛围。
(4)利用“电子政务”,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诚信档案,凡是责任主体的违规质量行为、劣质工程、处罚情况都要进入诚信档案,建立建设参与各方信誉评价和公示制度,实现建设市场现场联动等,并将各种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及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政府网页向社会公开,给施工较差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立不良记录,以便有效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5)加强“电子政务”推广工作,促进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应将“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工作推广到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如施工现场实行微机化管理,可以使技术资料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监督、备案工作的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而且强化了电子政务在监督职能转变中的指导作用。
三、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络,使之成为管理工作和信息交流的主渠道
要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必须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监督领域的广泛应用,加速行业信息化建设进程,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络是反映工程质量及与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纵向和横向之间的交流都离不开它。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便于上级部门了解建设项目监管的全过程,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政策与信息,更好地开展工作,使监督工作实现信息反馈“双向快车通道”的目的,快捷、准确、有效地了解和完成上级有关精神,随时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动态,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流,实现数据自动传输。如产权、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了解哪些工程已竣工验收备案,哪些工程可以输产权登记、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把住住宅产品最后出口关,提高效率和准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促进整个建筑业信息技术的优化升级。
四、结束语
网络是当今社会三大前沿科技之一,又是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必须尽快加以掌握和运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工作中还需不断尝试和完善,应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进程,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为公众提供合格、放心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