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论文: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意义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3:21:51 更新时间:2023-10-25 11:05:38
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意义
-以慈溪城市空间形态规划为例
曾昕
广东深圳518000
摘要: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内容主要有:建筑高度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城市旧村划分控制、建筑色彩、公共空间等。本文以慈溪市城市空间形态规划为例叙述了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具体内容,并阐述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意义。
关键词:城市空间形态;城市规划管理;意义
一、前言
城市空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需要的重要因素,它为我们提供各种活动的可能,它是城市内的建筑物、道路、绿地、广场、公共服务设施等实体以及由这些实体所构成的立体空间,也是人处在其中能真实、直观感受到的空间。
“空间”的定义,源自于拉丁文的“spatium”,在日常三维场所的生活体验中、符合特定几何环境的一组元素或地点;两地点间的距离或特定边界间的虚体区域。我们这里讨论的空间是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室外分隔墙等垂直界面和地面、水面等水平界面的围合,由环境小品、使用者、使用元素等点缀而成的城市空间;或是由建筑物、构筑物、植被、室外隔断等垂直实体控制和影响的城市空间。城市空间是从大自然中分隔出来的较小的、具有一定限定度的,是人们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城市活动使用的空间。城市道路如何划分、建筑如何布局、城市景致组织、建筑高度等城市“外观”是城市直接给我们的空间印象,这些印象及认知即可以称之为城市空间形态。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培育优质、和谐的城市空间是人们共同的期望。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城市已开始重视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均自上而下的编制了众多规划,但在具体的城市建设过程中,规划实施的效果却往往不尽人意。这固然与规划编制、城市发展环境、规划管理等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尤其是规划管理中对已编制规划的实施度。在规划实施方面,通常规划行政部门多主要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但控规中的空间形态控制内容的落实,往往易被忽视。笔者试图从慈溪市城市空间形态规划控制体系入手,通过论述了建筑高度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城市旧村划分控制、建筑色彩、公共空间等部分内容,来探讨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意义。
二、城市空间形态控制
2.1建筑高度控制
通过对慈溪市建设现状、已有规划用地功能布局和自然景观条件的梳理、分析,对城市整体在空间上进行划分,同时考虑今后的建设需求,按“一簇群、一条带、两界面、六轴线、九节点”的发展格局控制中心城区的高层建筑分布。将慈溪老城为中心和商业街区为主的高层建筑集中地区视为“一簇群”;以现状建设较好,且规划作为商业街区的新城大道、三北大街西段作为主线的高层建筑发展条带,两侧鼓励建设高层建筑;“一条带”即通过限制高层建筑发展,对新城河、潮塘江两个滨水景观控制界进行控制,保证滨水空间环境和景观视线不受到阻碍;“六轴线”即对城区内有高强度开发需求的,且有条件建设高层建筑的路段提倡道路两侧高层建筑的建设,如慈百路-环城南路-慈甬路、三北大街、新城大道、浒崇-浒溪公路、北外环路和中横线六条主要道路。“九节点”是更具现有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对城区内各街区中有可能的高强度开发地块进行梳理,结合“一簇群”、“一条带“的建设,建立均匀分布的高层建筑控制节点。
2.2土地使用控制
综合考虑城市高层建筑布局和地块开发强度特征,同时借鉴国内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布局条件相当,规模相似城市的成功经验,确定城市建设密度分区,划定指导城市发展的密度控制极核、密度控制节点和密度控制轴线。以慈溪市老城和新城大道中段两个区域为核心,作为城市高密度开发控制区域;以街道、人流聚集量较大的街区为出发点,结合地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划定8个地区中高密度控制区;结合现有及规划居住片区,以及高密度和中高密度控制区,以道路网为框架在主要人流途径中设置中高密度开发,避免产生开发密度以核心区为中心的圈层式蔓延发展局面。
2.3城市旧村划分控制
结合总规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以及城市更新政策,将城区旧村划分为城市旧村重点改造地区、城市旧村还建安置地区、城市旧村近期保留地区、干道沿线城市旧村改造带四类控制类型。将地处城市高强度开发及空间形态重点控制地区的旧村区域划定为旧村重点改造地区,该区域内需逐步拆除区内旧村,进行用地功能置换。城市旧村还建安置地区主要承担,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拆旧建新居住区,并逐步改建为安置新村。该区对地处城市边缘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而存在,且近期进行无改造开发需求的旧村,纳入城市旧村近期保留地区,并对村落及周边城市空间形态加以控制。对城市重要道路沿线,有高强度开发需求地块内的旧村进行改造与拆除,划入干道沿线城市旧村改造带,近期主要有形成北二环路、浒崇公路、新城大道、慈百路-环城南路-慈甬路沿线重点改造带。
2.4建筑色彩
经过对慈溪市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现状城市色调文,以及城市功能分区的分析,将施家山、新城河与潮塘江交汇处、上林坊地区、人民公园和坎墩地区中心划分为五个色彩引导区域;同时建立北二环路、三北大街、慈甬路、浒崇公路、新城大道沿线的道路建筑色彩控制界面,形成区域间的色彩联系;结合潮塘江、新城河、大塘河的景观特点形成与之呼应的滨水建筑色彩引导区。通过区域性和重要节点的色彩引导,强化建筑色彩与周边环境的融合,以及某个区域的城市空间形态协调,同时有助于通过通感加强人和城市功能的融合。
2.5公共空间
对公共空间的控制涉及到绿地广场、街道空间、滨水空间、商业活动空间等诸多方面,重点从“公共空间节点、轴带”如手,对城市公共空间布局进行控制与协调,最终形成一个系统有趣的公共空间网络。城市核心区在未来成为慈溪散发城市活力的源泉地带,各种功能协调共生。在空间形态上体现出老新结合的意象特征,通过加强对滨水环境、城市肌理、开放空间、建筑形态的控制,使其成为慈溪重要的标志性区域之一。配合慈溪城市空间的东延与北扩,城市综合区将成为城市核心区功能与空间的外溢地区,未来形成不同空间功能和形态风貌,以商业、文娱、高尚居住和高科技产业为主要代表的城市综合性特色风貌区域,空间形态上突出亲水性、现代性、开敞性和艺术性。
三、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意义
3.1现实意义
城市规划是为实现城市区域范围的开发和建设目标而进行的总体部署,其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对城市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布局进行全面规划,培育一个协调发展的城市形态。现行城市规划管理中,城市规划成果多为城市发展策略的落实和指导用地布局及土地开发。
城市形态控制的研究可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用地间空间关系、地块开发强度、建筑设计审批提供指引,联动和指导城市设计工作,以及城市景观的建构,成为规划管理中的城市形态控制的基础。同时控制城市形态能够有效地掌握城市发展的脉络,有利于对城市空间布局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及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2实际运用
建筑是构成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的生命载体,同时每一个建筑都承载着自己的“个性”。建筑设的本质是满足人的生活、生产的功能使用,城市中土地的开发利用则需要依靠不同的建筑来构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此话的含义在现在可以理解为不同的建筑在城市中的形成,除了满足使用需求的同时,还需要一种次序。城市中建筑如果没有了次序,城市必将杂乱不堪,规划空间形态控制正是在规划中去寻求这一次序。城市建筑的次序,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空间形态控制主要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指导建筑的次序的形成。
宏观方面,根据城市总体结用地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需求,各地块之间的建筑空间构成,可能形成一定的差异,通过空间形态控制可以是差异变化更加有序和更具有识别性,另外可结合有序的空间差异,引入自然实体和开敞空间景观形成区域空间特质。系统合理的布局城区的开放空间,以形成完整的城市空间系统,不但利于提升城区的整体形象,也利于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设计和控制,可使真正的改掉脏乱差的面貌,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明确城市地标,增强城市的可意象性,树立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与城市和谐统一的新形象。
微观方面,是空间形态控制对建筑物之间,以及建筑与人的活动空间之间的协调。例如:高层建筑体量巨大,往往给街道空间一种突然的压迫感,给人以较差的空间感官。若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对处在街道两旁的高层建筑在设计时要求其进行退让处理,局部形成供公共活动的开敞空间。这样的空间形态控制就建筑本体来说起到了缓冲作用,就城市空间而言,退让的公共空间为建筑之间提供了缓冲,成为了城市的节点、共享空间,使城市空间变化丰富;通过局部空间形态控制,可指导城市和建筑设计。日本建筑师矶崎新设计的日本筑波中心的下沉式广场,独特的广场空间造型,以人和环境为设计重点,不仅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安静的休闲场所,而且使建筑塔楼的形象特征更加突出。这种下沉式的广场往往更容易给人留下印象,就空间形式而言它是一种非常富有情趣的空间。
因此,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创新管理模式有效的将两者结合,可为营造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的城市空间,以及城市空间的有效利用,搭建科学、合理的平台。
四、结束语
城市规划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对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城市空间形态与城市地理、文化、经济、生态等因子是相互联系的,协调好空间形态的集中与分散、空间结构的封闭与开放、空间组织的均质与多样、空间分布的平衡与不平衡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人际关系的良性发展,有助于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的功能与物质建设趋于平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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