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管理新模式运用趋势
所属栏目:表演论文
发布时间:2018-06-06 11:05:21 更新时间:2018-06-06 11:05:21
对于在电影管理发展中的来说影视制度和影视的新改革模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以下是对于中国电影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的一些介绍。
摘要:电影拍摄之前必须获得电影拍摄许可证,制片方将拍摄剧本递交审查机构,在“效率低下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若获得许可证,影片方可投入拍摄。
关键词:电影管理,电影制度,电影类论文
一、 中国电影管理制度概况
在这一论文范文,我着重分析一下目前中国的电影管理制度,在中国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本章将依次阐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审查程序,然后从审查制度在我国的发生发展历程着手,进而分析一下这种制度的特点,为之后得出这种制度需要改良这一结论作为铺垫。在这一章,我着重分析一下目前中国的电影管理制度,在中国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本章将依次阐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审查程序,然后从审查制度在我国的发生发展历程着手,进而分析一下这种制度的特点,为之后得出这种制度需要改良这一结论作为铺垫。
推荐期刊:《电影创作》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一) 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程序
在中国,电影的审查机构叫做广播电视总局,具体审查人员名单从未公布,但是可以确定审查人员都是公务人员,而非电影专家与学者,这与好莱坞当年的《海斯法典》不同,当时好莱坞的电影审查是好莱坞为了保证电影行业的发展,自己组织的电影审查机构。
所以出发点不同,一个是为了电影的繁荣,一个是为了符合国家的政治宣传保证自己的工作饭碗。所以我国大陆电影审查的标准并非以电影的艺术性为基本准则,而是以不触犯法律道德以及国家意识形态为准则,多数人员身在官场,为了职业未来基本选择了中庸与保守。对中国电影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电影管理条例》中规定,电影有广电总局审查,下属审查机构负责复审工作,我国电影审查的权利一直集中在中央,没有下放到各个地方机构,直到 2003 年,《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中才规定,中央和部分省市单位一起审查,也就是两级审查机制。
电影拍摄完成之后需要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即在开片印有龙标之后方可上映。在中国放映的电影无非两种电影,国产电影和进口电影。前者拍摄完成需要提供材料至广电总局,审查合格的给予颁发《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和《影片审查决定书》。审查若是不合格将按照电影审查条列中的相关条款照章办事,制片方用《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和《影片审查决定书》以及十七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可以到广播电视总局领取“龙标”。后者即进口影片按照《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手续。
(二) 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历史进程
1895 年电影诞生于法国,第二年就有电影在中国放映了,近似又区别于中国的皮影,电影以其更丰富的题材和崭新的表现方式在上海民间大为流行,很快成为新兴娱乐方式,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具有广阔的电影市场空间亟待开发。戏剧性的是在 1904年,清宫内放映电影庆祝慈禧太后的七十寿辰,影片放映机发生意外爆炸,慈禧认为这是不祥事件,从此禁止在清宫内放映影片。与此同时,电影在民间大肆盛行,京城有许多家戏院都在晚间的时段增加影片的放映,而且场场爆满,这种场面引起了清廷内部的争论,在 1907 年,有个叫做稗寿的上书,大概意思是,最近每个戏院夜晚都增加电影放映,男的女的都平等入座,而且电影放映的时候必须将灯光放暗,传播的弊习不知会有多少。放电影的器材“电锅”异常危险,请明令让民政部门管理此事,禁止出售女座。
但是主管这一事项的外城巡警总厅这样认为: “男女座位分别于楼上楼下,又各有出入途径,临演之际,先将灯光熄灭,然后引用电灯公司的电力发电,为时不过一二秒钟,凡有伤风化之影片一律禁演,且有巡警往来执勤,开演数月,并无弊端,又可增益知识见闻,绝不可因无凭之毁誉而即行禁止电影放映”。后来,给事中王金溶又上奏:“外城戏院开演戏院,着民政部即行禁止”,外城的巡警依据道理继续争取:电影本来是外国商人的产业,现在在京城上映是华人的生意,与其让外国商人榨取中国的财产,不如让本地商人瓜分他们的利益。
至于“城外戏院所演电戏,本厅有规则取缔之,有警员监临之,有时间限制之,尚无妨碍之处,”虽然总听已经努力争取,但是徒劳一场,到本年年末,京城内已经禁止放映电影。当时官方禁止电影的放音只是觉得电影不太“雅观”,而且扰乱社会治安,因其改变了中国人很多的传统的娱乐方式和习惯,而不是针对电影内容的否定。在清朝末年,电影已经传入中国有一小段时间,那时候初步提出了电影审查制度。那时候电影已经广为流传。
在 1911 年的时候,曾经有过类似电影审查制度的规定,那就是当时上海有关部门提出的《取缔影戏场条例》,听起来像是政客的游戏,但是具有实际操作性。里面规定大概如下,不得放映淫秽的影片,男女的作为必须分开排列,最晚十二点必须停止放映,如果违反了以上内容,将会对放映方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别的惩罚。在民国初年,上海一直沿用本条例。这形成了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雏形,对放映时间和放映内容都有相关约束。但是当时的电影大多是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自然风光,所以这种审查规定在当时并无现在一般的影响。
民国的大部分时期,电影在中国已经开始繁荣,很多人都看电影,电影因此成为一种日常的大众的娱乐方式,许多地方建立了影院,电影开始走向商业化。那时候有许多故事片,反映了很多社会问题,表达了许多人的心声,并且较明确的表达了作者的创作目的。因此社会上较为广泛的流行起了电影,电影的影响自然非往日所及,对于电影审查制度的呼吁开始强烈,当时许多美国的侦探犯罪电影影响很多人从事不法活动,带来较大负面的社会影响,加之当时美国的电影时有侮辱华人的言辞,因此电影审查制度的建立呼之欲出。
终于标志着正式出现电影审查制度的时间是,在 1923 年,江苏省教育会城里了电影审阅委员会。这里规定了电影的三个审查标准:一、确合教育原理,能于社会发生良好之影响者,得加入“江苏省教育会电影审阅委员会”认可字样,以寓表扬之意;二、通常影片,但为营业关系,可无流弊者,本会不加可否;三、如确系有害风化,曾经本会劝告,未经改良者,本会当请官厅干涉。
1929 年的 6 月 5 日,国民党通过了《确立本党之文艺政策案》,其中有个《检查电影片规则》,电影成为国民党的文艺政策方案中的一部分,国民党通过创立电影审查制度统治电影,《规则》中有 16 条,实行的是地方的分级审查制度。1948 年的 10 月,新中国初期,袁牧之提交了一分《关于电影事业报告》,中宣部据此向东北批发了《关于电影工作的指示》,本质是第一次明确了电影的方针和思想,对电影剧本和故事范围指导方针等提出了细致要求。文革前三年,中国电影停产,出现了短暂的空白,各个电影厂被勒令停止拍片,并且不得放映旧片。七零年起,出现了怪诞的一幕,全国八亿人民一起观看八个样板戏,这种政治任务控制了中国的银幕。
月期刊平台服务过的文章录用时间为1-3个月,依据20年经验,经月期刊专家预审通过后的文章,投稿通过率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