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沟通辅具服务探析与启示
所属栏目:通信论文
发布时间:2018-11-06 13:12:49 更新时间:2018-11-06 13:12:49
摘要:沟通障碍影响儿童接受教育、融入社会,提供适配的沟通辅具能够改善沟通障碍儿童的沟通能力。当前,我国大陆地区沟通辅具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沟通辅具的制度、种类、服务体系正在建立。20世纪末,台湾地区开始辅助沟通系统的推广,在沟通辅具的立法、研发和服务体系建立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可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沟通障碍儿童;沟通辅具;沟通辅具服务
一、问题提出
沟通能力是个体通过语言和非语言的方式表达需求、拒绝、情绪和参与社会互动的一项重要能力。Hall、Oyer与Haas(2001)指出,在特殊教育中,沟通问题是多数特殊儿童除了核心障碍之外,所表现出来的伴随障碍,其比例大约占50%[1]。Beukelman&Mirenda(2013)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世界约0.2%至0.6%的学龄人口,因患有严重沟通障碍而无法达到一般人的沟通能力[2]。我国沟通障碍儿童大约有1300万,涵盖自闭症、智障、听障、脑瘫、多重障碍等多类儿童[3]。这些儿童无法使用口语来进行日常沟通互动、参与活动、接受教育和融入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有严重沟通障碍的儿童可以依靠辅具协助,改善其沟通能力。辅具是帮助残疾人补偿、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
我国身心障碍者主动要求配置辅具的占38.56%,而实际配置辅具的只占7.31%[4]。2016年《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辅具服务建设,到2020年,使残疾儿童辅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目前,我国的大陆地区的沟通辅具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沟通障碍儿童比例较高,运用沟通辅具改善其沟通能力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但由于我国大陆地区关于沟通辅具的评估、选择、训练、效果追踪的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正在建立,教师和家长对沟通辅具的认识和运用程度低,汉语版的沟通辅具较少,国外和台湾地区研发的辅具价格比较昂贵,无法满足严重沟通障碍者的需要等原因限制了沟通辅具的发展[5,6]。
台湾地区自2000年以来,大力推进辅具和辅具服务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7]。在沟通辅具方面,以法律法规为保障,形成了A-F款的沟通辅具,种类多样,可满足不同程度的沟通障碍儿童使用需求。此外,台湾地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沟通辅具服务体系,包含沟通辅具的评估,申请、获取和补助、使用训练、使用效果追踪等服务。本文通过介绍台湾地区沟通辅具服务的立法保障、沟通辅具类别和沟通辅具服务体系,以期为我国大陆地区的沟通辅具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台湾地区沟通辅具服务的现状
(一)沟通辅具服务的立法保障。
沟通辅具是辅助沟通系统(AugmentativeandAlternativeCommunication,AAC)四个成分之一。AAC由国外引进台湾已经超过20年,2008年台湾《语言治疗师法》第12条第4款将AAC使用的评估和训练纳入语言治疗师的业务中,台湾卫福部所设的沟通与资讯辅具资源推广中心不断研发沟通辅具,推进了台湾地区沟通辅具服务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探索,台湾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沟通辅具服务立法保障,包括申请、补助、评估等服务。
其中,台湾《特殊教育法》第33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及社会福利机构应依据身心障碍学生在校学习及生活需求,提供相关辅具;《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71条规定县市主管部门应对辅具提供经费支持;《身心障碍者辅具费用补助办法》第2条提供包含沟通与资讯、行动、生活等十种辅具的经费补助;《身心障碍辅具费用辅助基准表》对沟通辅具79项至第84项A-F款辅具规定了具体的经费和评估服务。
(二)沟通辅具的类别。沟通辅具是指利用身体以外的装置或设备,传送或接收沟通者的信息,来协助严重沟通障碍者传递信息,进而达到沟通目的[8]。按照是否具有列印或语音的功能分为低科技沟通辅具和高科技沟通辅具。本文按照台湾《身心障碍辅具费用辅助基准表》对沟通辅具A-F款的分类,对沟通辅具类别、功能、适用对象的介绍详述如下[9,10]:
1.A款——图片交换沟通系统。图片交换沟通系统(PictureExchangeCommunicationSystems,PECS)是由美国Bondy和Frost于1994年针对改善自闭症儿童沟通能力所设计的。PECS是以结构化(structured)的环境、程序和教材协助自闭症儿童学习主动与人沟通,使用增强物做循序渐进的阶段训练。本款属无语音输出的沟通设备,包括至少一千个沟通符号的图片、句条、图片展示和存储设备以及训练手册及训练影片。
A款沟通辅具适合初次使用沟通辅具的儿童,其认知能力、口语理解表达能力较差,沟通动机不强,缺乏沟通策略。但儿童须具备有交换图片的手指控制、支配或引导的动作能力。
2.B款——低阶固定版面型语音沟通器。B款语音沟通器具有重复录音、记忆和放音的功能,但可录制的信息不超过150个。常见的B款语音沟通器,如青鸟、红雀、Go-Talk等,版面规格分为3-5层,每层1-30个信息。该款沟通器体积较小,质量较轻,方便携带。该款语音沟通器搭配特殊开关提供给身障者使用,适用于沟通信息需求较少的儿童。
3.C款——高阶固定版面语音沟通器。
C款沟通器可录制信息超过150个,包括沟通笔和多层语音沟通器。此外,沟通笔可以配合拼音板、图片贴纸使用。C款辅具的使用者认知能力较好,由于信息超过150句,所以使用者要有较好的精细动作操作能力。
4.D款——扫描功能固定版面语音沟通器。
D款辅具除了录音、记忆和放音功能外,还提供扫描功能,常用的类型有视觉扫描。该款辅具的适用对象包括脑瘫、雷特、脑创伤、渐冻人、巴金森氏症等沟通信息需求较少,且肢体控制不佳的个案,可配合特殊开关,以扫描方式来点选沟通信息。
5.E款——语音沟通软件。
基于Windows,iOS,Android等操作系统开发的语音沟通软件,包含各类图片4500张以上,以多媒体的方式呈现信息,可对文字、图片做基本修改,可存储、复制和拷贝,如图文大师。该款辅具适合智障、自闭症、听障、脑瘫等伴随严重沟通障碍的儿童,可由个体直接选择,也可以结合眼控技术进行间接选择由肢体控制不佳的儿童使用。
6.F款——触控型语音沟通器。
F款是触控屏幕和语音沟通软件的整合,目前台湾推出基于iPad的AAC好沟通器。该款辅具适用于具有一定认知能力或语言能力,如自闭症、智障、唐氏儿童等;也可适用于肢体控制不佳的儿童,如脑瘫。可针对有特殊沟通需求者设计版面,结合触控科技,满足重度沟通障碍者的沟通需求。除此之外,对于有沟通障碍并伴随有肢体障碍的儿童,可以借助支撑固定器,如将沟通辅具固定在轮椅上,进而使用沟通辅具。总之,依据评估结果,六种沟通辅具能够充分满足不同程度的沟通障碍者的沟通需求。
(三)沟通辅具服务体系。
沟通辅具的服务对象包括有暂时、永久损伤,活动、语言沟通受限的严重沟通障碍者,如发展性障碍者(自闭症、智障、听障、脑瘫等),后天性障碍者(脑损伤、失语症等)。沟通辅具服务体系包括辅具的评估选择、申请、获取和补助、使用训练、使用效果追踪等。
1.沟通辅具的评估。
台湾的辅具评估人员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甲类是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乙类是语言治疗师,丙类是听力师,丁类是其他辅具相关人员,戊类是视障服务相关人员。沟通辅具的评估主要由甲类、乙类评估人员依据人类活动辅助科技模式(humanactivityassisstivetechnology,HAAT),以满足最需要沟通表达内容为原则,对儿童的认知语言、感官动作、沟通表达方式、读写技能和环境等进行评估,选择适配的沟通辅具。
2.沟通辅具的申请。
有身障手册或证明的儿童,可到县市辅具中心,由评估人员认定有沟通辅具需求,开立辅具评估报告书,或到指定县市的医院由相关医生开具诊断证明,治疗师开立辅具评估报告书,交由乡镇市公所提出辅具申请[11]。此外,申请E、F款沟通辅具的儿童,还需要附上三个月以上的语言沟通训练计划。沟通辅具两年内累积最多申请四项,其中B—F款只能申请一次,A款可以和其他类别辅具同时申请,但算两项。沟通辅具的申请流程如图1所示。
3.沟通辅具的获取与补助。沟通辅具的取得可以通过购买、租借和实物补助(含二手辅具)获得。其中,购买是由沟通障碍者提交辅具申请后,向辅具厂商购买,取得发票后,按照基准表列的79项—84项的进行补助。如F款——触控型语音沟通器低收入家庭补助30000元新台币,中低收入家庭补助22500元新台币,一般家庭补助15000新台币,沟通辅具的最低使用年限为四年,未达最低使用年限,不得提出新的申请,但对于12岁以下的儿童,由于语言发展较快,可两年内申请A款—D款辅具补助一次[12]。沟通辅具的租借是给有短期需求或无力购买辅具的儿童,其中租用的辅具只针对一般家庭收费,而中、低收入家庭无须缴纳租金。沟通辅具的补助包括现金补助和实物补助。辅具中心事先购买或整理回收的沟通辅具可直接发给沟通障碍儿童使用。
4.沟通辅具的使用训练。儿童获得沟通辅具后,由专业人员制定沟通训练和语言治疗计划书,包括个案的基本资料、个案的基本能力以及个案训练计划,对个案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训练。个案训练计划以月为单位制定教学目标,以周为单位进行教学评量,以此提高个案使用沟通辅具的效果。
5.沟通辅具的使用效果追踪。个案接受训练后,由相关人员对个案的语言康复成效、使用辅具的频率、熟练度、沟通辅具的使用对其生活品质的影响等进行效果追踪,期间做好辅具的保养和维护。同时针对个案使用率低、功能状况改变造成的闲置的、丢弃的辅具进行回收再利用。如高雄市北区辅具中心2004年开始推行二手辅具服务业务,将回收的沟通辅具进行维修、清洁、消毒,再捐赠给有需要的儿童使用。
三、对我国大陆地区推广沟通辅具服务的启示
(一)加强沟通辅具的普及宣传,认识沟通辅具及其作用。大量研究表明,辅助沟通系统能够作为儿童语言学习的桥梁,能够提升沟通障碍儿童的语言能力。为此我国大陆地区可加强相关宣传,建立推广中心普及沟通辅具的相关知识,让家长、教师以及特殊教育的相关管理人员认识沟通辅具及其作用。此外,沟通辅具的适用对象除了沟通障碍儿童,还包括有沟通障碍的成人,如失语症、脑损伤、渐冻人、失智症等。目前,我国大陆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约有1.69亿,失能老人已达940万,预计2050年,60岁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31%[4]。加强沟通辅具在沟通障碍成人的宣传,促进成人对沟通辅具的主动申请,才能有效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的沟通问题。
(二)加强沟通辅具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设。汪菲(2015)研究表明,教师、家长对沟通辅具服务的相关政策的需求度较高。《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和《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已将辅具适配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加大辅具补贴投入,优先保障特殊儿童获得辅具适配服务,为0—6岁儿童免费提供辅具服务,但辅具的服务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的建立正在发展。因此可加强沟通辅具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设,形成沟通辅具的评估选择、申请、获取和补助、使用训练、使用效果追踪等一系列连续的服务体系。
(三)针对性的研发多种种类的沟通辅具。中国残疾人服务网、辅具网显示沟通辅具的种类较其他辅具较少,大陆地区关于沟通辅具的研发刚起步,目前有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研发推出的小雨滴沟通软件和重庆市江津区儿童发展中心研发推出的啾啾语音沟通板。国外和台湾地区的沟通辅具种类比较齐全但价格比较昂贵,并且直接汉化的国外沟通辅具不符合我国的用词、语法、文化和生活背景。为满足我国大陆地区不同程度的沟通障碍者的沟通辅具需要,需要语言治疗、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和电子技术等相关人员合作,可借鉴台湾的沟通辅具研发经验针对性的研发多种类的沟通辅具。
(四)应重视沟通辅具服务的过程管理。目前大陆地区的辅具已从早期“八五”“九五”期间的简单辅具买卖(如轮椅、拐杖),到“十五”期间辅具简单配发,再到“十一五”期间开始辅具适配型服务[13],“十三五”推进适配型服务,形成了以一对一的评估为基础的服务模式。由于沟通障碍的复杂性,沟通辅具的评估需要专业团队的合作,个案获得辅具后还需要专业人员对其训练,追踪跟进其使用效果。沟通辅具闲置、丢弃,由于个案功能变化和年龄增长带来辅具的不适配性,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渠道予以解决。因此,相关部门应重视沟通辅具服务的过程,可借鉴台湾沟通辅具服务体系,提高辅具的适配率和满意度。
(五)鼓励沟通辅具使用者参与社会、提供多元支持。沟通辅具的宣传,营造了社会环境对沟通辅具的接纳的氛围。沟通辅具的使用,改善了沟通障碍者的沟通能力。社会应鼓励和提供沟通辅具使用者,参与活动、参与社会的渠道和提供多元支持,这样沟通障碍者才能切实体会到使用辅具的意义,进而提高其自尊、自信和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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