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
所属栏目:法律史论文
发布时间:2021-05-26 11:37:18 更新时间:2021-05-26 11:37:18
据分析,在我国目前针对私有财产的司法保护中,具体的法律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别是民商法,物权法以及经济法和刑法,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其目的都在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问题。在物权法方面:明确要求只要为中国公民,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都可以直接享受法律保护,且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具有平等的地位。在民商法方面:明确表示该部法律是针对个人私有财产最明确也是最直接的保护法律,选择该部法律进行私有财产的保护,是最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方式。然而,尽管在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民商法相对于与其他法律内容较为完善,其真正落实到保护上面,所获得效果却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说民商法的存在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作用较低,功能并不健全,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也需要人们重视起来。因此本文针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概述
(一)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重要性从公民社会关系的维护以及生活关系的调整等等方面而言,所颁布的民法是保护公民个人权益的一种基本法律,通过法律内容可以知道,基本上划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公民的经济生活部分以及公民的家庭生活部分。民商法的存在作为社会盈利活动中主要关系维护和调整的基本法律,面对的人群主要以各种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为主,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针对商品经济进行调整 [1]。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对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上面,保护内容以合法合规为主。而针对合理合法的个人私有财产,其民商法中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随着目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私有财产依旧是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较为重要的部分,民商法中针对个人以及企业单位做出一定的约束和规范,希望可以更好的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保障。为此在私有财产方面,民商法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特征 1. 平等性通过对于民商法的了解可知,在具体内容中曾明确规定,公民个人私有财产主体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方面给予的保护程度是一样的。简单分析,具有私有财产的公民,在参与各种民事活动的同时,不管其自身身份地位如何,经济基础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其他的负债等等,在私有财产方面受到的保护是相同的。这就是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所坚持的平等性原则。 2. 被动性现阶段,民商法中,针对其私有财产保护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公民所具有的私有财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主动进行私有财产的干预甚至是保护,而是在公民私有财产的个人利益受到伤害或者侵犯,其相关人员才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私有财产保护。因此在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具备着一定的被动性。由此可见,在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过程中,公民可以选择进行法律保护,也可以选择不进行法律的保护,具体选择权在公民手中,这就突出了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具有一定的被动性 [2]。 3. 补偿性对于民商法中的私有财产保护方面,如果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约束或者侵犯,公民可以遵循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条例请求进行补偿,补偿其精神损失,从而确保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获得保障。在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主体的补偿往往以直接性补偿为主,在补偿过程中并不带有任何的惩罚性质,甚至公民的个人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按着法律条例获得最高标准的赔付,减少公民自身的损失,尽管没有刑事责任出发那么苛刻或者是严格,但是其补偿方式却非常公平和直接。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存在的不足
(一)构建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作为一个法制化国家,想要提高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效力,就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法,同时与宪法、刑法、民商法等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制定出比较完善地且符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的私有财产法律体系。而公民私有财产侵害作为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想要使侵害公民私有财产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必须要制定专门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进行保护,从而为其赋予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二)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直接保护的欠缺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可以轻易地从互联网中获取公民私有财产,虽然在互联网保护中也对公民私有财产进行了保护,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直接的保护。但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针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使用和存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正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直接保护的缺失,从而没有使公民私有财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因此,我国应该不断强化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直接保护,从而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范围和作用,进而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有效性。
(三)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间接保护不完备我国想要不断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有效性,不仅需要不断强化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直接保护,还需要不断完备对公民私有财产的间接保护。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公民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且在其他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公民私有财产不能受到侵害。在 2009 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是针对国内的所有企业单位以及公民提出了必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企业单位以及公民内与公民私有财产管理不相关的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在没有得到公民自身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泄露其公民私有财产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但也为一些与公民私有财产相关的特殊管理机构提出了一些特殊的管理机制。但通过对与公民私有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要都是针对披露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搜集、使用、存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对相关法律保护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 [4]。
三、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构想
(一)尽快完善民商法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问题想要得到更好地解决,就必须要不断完善民商法,一方面可以对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违法者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而想要使公民私有财产的相关法律得到不断地完善,就必须要明确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以及公民私有财产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首先,针对于民事诉讼案,侵权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且要明确侵权者侵害公民私有财产的行为要及时地进行停止,以免使受害者的个人利益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其次,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受害者可以通过专门的解决侵权的执法机构,解决公民私有财产受到泄露的问题,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社会中大部分的公民私有财产侵犯案件中,大部分公民自身会自主判断是否需要寻找专门的侵权部门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害者的损失比较小,他们经常会选择不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侵权问题。基于此,必须要不断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识,从而利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解决自身的侵权问题。最后,当公民私有财产侵犯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受害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要采取刑事制裁,从而使私有财产的民商法得到有效实施。
(二)逐步完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体系公民私有财产想要得到更好地保护,仅依靠民商法是不够的,还需要不断完善私有财产的保护法律体系,从而在各个领域制定法律机制,且在相关的法律体系中要明确指出公民私有财产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补救措施,进而使公民私有财产法律制度得到不断的完善。由于公民私有财产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因此要不断强化民事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法制度。一旦出现侵权者公民私有财产泄露的案件,就需要用法律制度来对侵犯者的侵犯行为进行制裁,且要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6]。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行业都适用法律制度,针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可以为法院和医疗部门提供特殊条款,以允许处理敏感的公民私有财产。就信息的本人而言要切实做好交流沟通工作,减少并避免产生额外的冲突,预防双方会受到不必要的权利的伤害。
(三)加强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由于我国在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一些企业单位以及公民和组织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从而促进企业单位以及公民和组织获得更好地发展,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采取一些比较特殊的保护措施来更好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比如:新浪和腾讯在进行一些经济交易的时候,会在页面上专门提示要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并要求设置关联的隐私模式。此外,在一些大型酒店和银行中,当将客户信息提供给工作人员之后,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客户的公民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从而防止出现客户公民私有财产泄露的事件。在此环境下,市场中的一些企业单位以及公民虽然开始更加重视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但是也难免会出现公民私有财产泄露的事件,从而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公民、企业、政府等各方都应该进一步提高自我调节机制的运作所带来的效率,并改善其他缺陷。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其中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民商法中保护私有财产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和被动性特点,尽管如此,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依旧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其相关人员重视起来。为此笔者认为,在详细了解民商法之后,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分别是:尽快完善民商法、逐步完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法律体系、加强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自律和行业自律机制以及完善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间接保护等等。从而更好的做好加强法律监督,落实法律的司法实践、完善侵权行为法几方面的工作,并充分发挥物权法在民商法体系中的重任,就一定能更好地发挥民商法在私有财产保护上的作用,进而为提高我国人民收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阿米娜·斯依提.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 [J].法制博览, 2019(29):89-90.
[2] 赵文婧.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14):32-33.
[3] 黄丛蓉.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J]. 法制博览,2017(31):219.
《浅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来源:《法制与社会》,作者:踪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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