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
所属栏目: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2-05-26 11:27:40 更新时间:2012-05-26 11:28:39
摘要:本文简要分析了资源型经济本身所固有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并且从政府规划、产业转
变、基金支持、循环经济、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资源产业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与突发性震荡、市场需求的急剧萎缩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大大增加了资源型经济的不稳定性,暴露了资源依赖型经济的脆弱性,进而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内蒙古整体列为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探索资源性地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因此对于内蒙古资源性地区来说应把握好转型的时机、力度、节奏,通过政府加以指导和干预。
1 政府要有战略眼光,做好战略发展规划
资源优势县区的经济发展一定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但更需要有战略眼光,考虑通过其它方面的发展来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因为资源、市场影响导致区域经济大起大落,以及在资源枯竭后导致经济衰退。这类反面的案例在国内为数不少,因此地方政府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认真做好战略发展规划,要突出资源优势,更要开发多个领域、多个产业,再造其他优势。避免因为单一优势、贪图一时的大跃进而导致不健康的也是不能持续稳定发展的后果。
立足资源本身,必须统筹规划,眼光长远。资源型经济是以资源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资源价格的异常变动和资源的大规模开发,是资源型经济形成的主要诱因。在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往往会形成资源型经济体的快速繁荣现象,进而导致国家或区域贸易条件的恶化和经济增长的剧烈波动,严重的情况还会造成工业化的逆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质态的退化。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也是极其有限的,以笔者所在的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为例,后旗是典型的资源型地区,依托资源起步,实现资源型地区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是必须超前谋划和解决的事情,如果不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审视未来,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资源枯竭、产业崩塌的境地。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延长经济发展周期,打造百年经济强旗。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要转变思想观念和转变思维方式;都要有强烈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要有长远的发展观念,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走创新之路,坚决克服短期行为。企业要树立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思想,要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现有的资源,通过一系列的技改和自主创新,把能耗降到最低,使资源的利用率最大化。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资源非但没有成为工业化的“福音”,反而成为经济发展的“诅咒”。众多资源丰裕的国家和区域曾经或正在滑入资源优势陷阱,遭受着“资源诅咒”的折磨。因此,政府做好战略规划,构建资源型经济的理论解释框架,探究资源型经济的内在机理和运行机制,研究资源型经济规避转型的模式和策略,实现资源型经济的转型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 拓展延伸资源优势,推动资源产业由原始输出型向综合利用型转变
2.1 发展精深加工业,拉长资源产业链条
发展需要数量的增长,但不能把发展简单地等同于数量的增长。对于资源型地区来说,资源是生存和发展之本,也是最大的比较优势。当前对于乌拉特后旗来说,要加快矿山行业整合,充分开发利用矿业资源,提高矿业综合效益。坚持“企业自主发展、政府协调服务”的原则,以力争把乌拉特后旗建设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为目标,围绕优势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围绕核心企业建设配套工厂,全力打造内蒙古西部有色金属之都。要以大项目带动大产业,以大集群创造大优势。全面延伸铜、铁、铅、锌、钼、硫酸、石油等产业链条,构筑多元化发展的产业体系。
2.2 加强伴生、共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主体资源利用效率
乌后旗地域辽阔,境内现已探明的矿藏储量丰富:其中霍各气(蒙语,意为铜绿锈)铜矿系全国六大铜矿之一,是个铜、铅、锌、铁多金属共生矿。东升庙硫铁矿储量居全国之冠,且地处山前,交通便利,易于开采。但除对铜、锌进行冶炼开发外,其他稀贵金属提取利用率还不高。要坚持研发与引进并举的方针,企业应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采取企校、企研挂钩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通过技术创新和改进,加大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力度。
2.3 延长矿山开采期,加强深部资源勘探
长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造成资源破坏性开采,使大量资源浪费。当前,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整治矿业开发秩序,遏制主矿区周围各种私挖滥采行为;坚持“弃小、汰劣、扬大”的方针,关闭一批生产布局不合理、安全生产不达标、生产技术水平低、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的采、选、冶企业,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矿业小企业;加强矿区深部勘探,加快新矿山建设。
3 选准接续替代产业,构筑经济转型的产业支撑
一是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围绕关系发展全局、延伸产业链、促进社会发展,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为后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项目支持。二是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10年规划和继续扩大内需、增加民生投入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争取更多国家、自治区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三是全面做好重点工业项目的策划、立项、审批工作,科学谋划,靠前工作,力争更多的工业新项目尽快立项审批。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审批立项奖励力度,充分发挥一切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四是充分发挥矿产、风力资源和地理区位等优势,以延长产业链、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在突出抓好采选、冶炼等传统优势产业项目建设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抓好风电项目和太阳能项目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全面打造乌拉特后旗有色金属、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三艘”航空母舰,形成多元化发展、多极支撑的经济格局,实现后旗经济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当前,矿山工业“一业独大”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旗域经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规避市场风险的回旋余地小。因此,资源型地区转型的问题迫在眉睫。
4 建立资源可持续发展基金
从国际经验上看,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是解决“资源诅咒”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财政政策中,资源基金的设立尤其值得关注。在资源出口国家,往往伴随而来的巨额出口收入转化为大量增加的财政收入,政府被如此“大好形势”冲昏了头脑,匆忙上马一些耗资巨大的、周期长的项目,这往往造成了国内总需求的膨胀。一旦资源价格不由自主地回落,政府又迅速地陷入财政危机,需求的紧缩造成国民经济的大起大落,极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资源基金设立的目的,是对我国资源型城市计划经济时期长期执行“资源无价、矿产品低价、加工产品高价”方针,以及市场经济初期因价格机制不完善,环境补偿成本、资源耗竭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企业发展成本以及职工福利成本缺失的一种补偿,建立稳定的财政政策援助渠道,从而解决资源开发补偿和衰退产业援助的长效机制问题。
5 采用高新技术、生态技术和循环经济理念,对资源型城市的发展方式、现有企业的生产方式进行大规模改造,统筹规划、分类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
建设循环经济大基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变废为宝。运用循环经济理论,抓好二次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在矿业发展中实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力争在锌、铜、铅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物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同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和园区,促进循环经济型社会建设。全面整合地区生产要素,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主导产业集中,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集中集约利用。一要构筑完善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打造成区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完善产业基地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促进产业适度集中发展,坚决避免项目摆布的随意性,严格实施园区准入机制,禁止重污染企业入园,努力提升园区档次和品位。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实现通天然气、热汽等“九通一平”,建成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产要素聚集区,以大基地支撑大产业。二要构筑完善的道路支撑体系。以畅通提质为重点,着力构筑东西贯通、南北对接的运输网络。三要构筑完善的电力支撑体系。以提高电力保障能力为目标,为保障风电输出、实现跨国供电和山后矿产资源的开采提供强有力的电力支撑。四要构筑完善的水利支撑体系。统筹规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完成防洪工程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强供水管理,确保安全供水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
推进产业发展大循环。把追求“绿色GDP”作为发展的永恒主题,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道路,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发挥园区企业集聚优势,贯彻生态工业理念,促进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循环经济体系。严格控制初级矿产品包括砂石料等在内的“原字号”产品外运,努力实现资源100%就地加工增值,引导和鼓励企业对尾矿渣、工业废渣、废水、废气进行回收利用,大力发展水泥、建材等产业,实现经济循环式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化“三废”排放监管,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加大对企业技改升级奖励的机遇,推动现有企业进行技改升级,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生态环境保护区。全力保障安全生产,提高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高科技产业等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少、发展潜力大的战略性新型产业,努力实现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互动双赢。
绿色经济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应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资源型产业的绿色化、轻型化,即资源开采、资源型产业的产业链、资源型产业的产品供给过程和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与资源型产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政策供给的绿色化。
6 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与制度,既对资源开发区域进行补偿修复生态环境,又通过规范的制度使企业获取相应的补偿,规范市场秩序,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建立健全矿山开采生态补偿机制。编制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有序推进矿区生态建设。强化规划管理,所有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必须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环境治理规划。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表沉陷治理、水资源保护、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矿区造林绿化、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矿区居民环境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建立环境监理制度,加强对矿山开采活动的环境监理,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新建和已投产各类生产企业必须提交规范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新建和已投产各类矿山企业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矿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程要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推进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法制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法制化水平,统筹协调矿区生态建设与城市化、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建设、工业反哺农业、生态移民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党的十七大报告》
[3]《国务院数年政府工作报告》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7]《我国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若干问题研究》
[8]《资源型城市经济结构转型的必要性及战略调整》
[9]《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中主导产业选择研究》
[10]《乌拉特后旗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11]《乌拉特后旗城市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