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论文工程造价方向论文范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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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6 09:58:25 更新时间:2013-07-16 09:00:17
工程造价论文发表期刊推荐省级期刊《投资与合作》,《投资与合作》杂志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投资与合作杂志社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经济、管理类国家级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46—1028/F,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387X,邮发代号:82-40。杂志已有18年的发展历史,是亚太股权投资核心期刊。杂志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经济领域的报道,目前已经成为中国大陆及亚太地区报道投融资方面最具影响力的媒体。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过程和经营管理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工程造价和决策的选择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个过程之中,对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搞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增强以造价数据辅助决策,以决策限制造价的原则,本文论述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中存在的对决策具有影响的因素,以及更好的将工程造价与决策环节联系起来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意义,管理
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渐加剧,加上市场机制不完善,日益增长的造价成本,使一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下滑,严重威胁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各个阶段造价的管理与控制以及其风险因素的组成与分析等。施工企业的造价与其决策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利益,而且间接地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1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
施工企业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以及费用开支进行的监督、调节和控制就是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施工企业就能够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费用做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保证造价尽可能最低。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活动具有市场性,动态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它更加全面、具体地规范了全过程计价活动,使得每一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连续性、关联性,对全面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2008《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工程量清单变化风险,如招标图纸不完善以及政策性价格波动的风险,而承包人则承担技术管理等风险。明确风险分担,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推动工程建设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2清单计价模式计价在造价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①设计方案认证不充分,设计深度不够,使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础不牢固。
主要由于正常设计周期不能满足等原因,设计单位一味满足建设单位不适当的设计周期要求,导致各专业设计之间缺少协调,矛盾频出,现阶段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招标图”,有的施工图设计甚至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
②工程管理者不了解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不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可是,由于发承包计价、定价长期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不少工程建设管理者仍按照传统管理思维,认为实行清单招标只不过是为了在口径统一的条件下选择中标单位,以及确定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清单的编制质量并不重要。因此经常出现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不充分、依据不可靠的现象。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将可能给工程计价带来下列问题:其一,2008《计价规范》3.1.2规定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性和完整性完全由招标方负责。同时4.13条规定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算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投标方没有核实工程量的义务。对于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有经验的招标方会根据图纸核实工程量,并利用工程量清单的错误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实际可能增加工程量的报高价,对于实际可能减少工程量的低价,而在结算时获得额外利益。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会提出工程量清单的错误,并且会要求增加因工程量错误而导致的措施费和工期。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还会致承包方提出调整综合单价的要求,因为2008《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外允许调整综合单价,而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一般对增加的提出,减少的不提,发包方和现场管理人员又不可能一一核实实际工程量和投标工程量的差别,看似公平合理的条款,在管理经验不平衡的条件下,变成只是为一方争取索赔的依据。其二,2008《计价规范》4.3.4规定当招标文件的特征描述和设计不符时,投标人应按清单内的特征描述确定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对于图纸中已明确或按设计规范有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只要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叙述不清,承包方将可能要求补项。
③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合同意识薄弱,管理水平低。
目前,比较常见的问题有:一是合同和招标文件不一致,二者主要条款矛盾。二是不符合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方要审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和图纸一致,结算时工程量无变更的情况不再调整,这种条款违反2008《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的规定,是无效的。三是用词不严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很多纠纷和争议都是因为合同签订时条款用词模糊造成的。
④建设单位不讲公平交易,没有风险分担的概念。
在目前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条件下,建设单位凭借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制订一些看似控制工程造价而实际不合理的条款,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投标人或承包商。工程承包是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的基本目的是盈利,不会有企业愿意亏损赔钱来施工,一旦进场施工后掌握主动权的企业要么停工要求补偿,要么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结果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受损,建设单位的风险依然潜在。
⑤各建设单位的造价管理只重效率和形式,不重过程和内容。造价专业人员主要只在招标阶段和竣工结算中起作用,而且作用也非常有限。招标工作只求走过场,不求见实效,典型表现是不舍得投入,时间越短越好。如几万平方米的医疗综合楼招标,本来至少一个月的编制周期,却逼标底编制单位要一个星期内拿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暂估价:经费超了就压价,如某工程实际计算单方造价是2300元/m2,因为批复的经费只有1600元/m2,建设方不是在调整设计方案和建筑规模或设计标准上做文章,而是要求在编制拦标价时把所有的单价调低,而且结算时不再调价,花岗岩压至100元/m2,地砖压至30元/m2,结果价格是调下来了,开标时却出现施工单位不是迟到就是没带证件或投标书废标的情况,最终导致流标。对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核把关也存在同样问题。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既不懂造价,又没有完整的签证、施工记录等资料,或不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有的可能只是中途接手)或不能提供全面情况,只能依据施工方单方面提供的洽商变更列入结算,控制造价变得非常被动。
3规范工程管理行为,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创造条件
3.1严把设计质量关,确保设计深度
施工图是编制清单、组织招标、建造施工、竣工结算的重要基础。首先,保障设计人员有充足的设计时间,才能使设计方案完善,各专业之间互相协调值得推敲。其次,要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度,对图纸中技术方案的可实施性和施工技术难点进行分析,才能减少工程施工中不必要的洽商和变更。建设单位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每一项设计变更都必须考虑经济的合理性,并要求附带预算。
3.2重视清单编制,筑实造价管理基础
编制严谨的工程量清单是合理确定造价的前提。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特征描述要准确反映设计和施工条件,严格按2008《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进行描述和计算。对图纸上的错误和矛盾一定要澄清,并一定要和设计沟通并改正,特征描述的文字要字斟句酌。
3.3开展清标工作,防范报价“陷阱”
只看总报价,不看价格组成,是目前招标工作中的通病,常常为“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埋下了隐患。清标工作是防止投标单位采用过分不平衡报价谋取不合理收益的最有效办法。要对总价和单位工程报价以及各分部分项价格、技术措施费综合评审,重点分析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对于单价过于偏高和过于偏低的要分析原因,进行清单工程量的复核。对特征描述和图纸进行对照审查,要求施工方提供综合单价的构成和组价的计算依据,对技术措施费的具体内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性检验,并对不合理的报价加以改正。
3.4增强风险意识,依法防范风险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要转变观念,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公平原则,树立只有合理分担风险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的观念。2008《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变化和政策性的价格调整(如人工)风险都由发包方承担。如何调整又能规避风险,最好的办法是事先约定:第一,工程量变化单价调整的风险范围,最好约定量的变化幅度,同时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达到一定的幅度时才做调整。第二,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范围和幅度及调整办法。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等约定±5%为宜,有一定影响的非主要材料提高幅度±10%~30%,对于次要材料可要求投标人将风险考虑在报中,人工费参照施工期的所在城市信息价中间价进行调整。第三,暂估价中的材料(设备)价格的调整办法。
3.5制订与工程量计价模式相配套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
招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订立要合法,符合计价规范,和招标文件一致。合同既是对前期工作不完善处理方式的约定,更是后续工作的重要依据,合同内容要尽可能详尽,避免出现合同条款过于简单而执行时扯皮。重点应在以下方面做出完整约定和准确表达;承包的内容和范围;变更的条件;单价调整的风险系数及价差是否取费;总包服务费的费率,明确总包提供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如水电、脚手架、临时设施等使用;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比例及基数;工程量清单中错、漏项的处理办法等。
3.6依托专业化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依靠造价工程师或咨询机构,提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从招标到竣工结算全方位的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工程师不仅要在招标阶段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和准确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招标控制价,还应该和建设单位一道商榷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审查和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造价调整,尤其是施工方未提出的可能要减项的洽商变更,了解市场材料和设备价格以及市场变化趋势,把握和建议材料采购最佳时机,保留好结算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以及结算所需要的影像证据,在施工过程中就把价和量确定好,结算就变成了非常简单的事。
4结语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重要的意义,具有可操作性,对工程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依据。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对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工程管理人员要转变观念,摒弃陈旧的管理思维,积极适应新的管理制度;要学习和深刻理解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和规范内容,不要认为学习规范只是造价工程师的事;要依法规范工程管理行为,为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创造良好的条件;要依托实力强、信誉好的造价咨询机构,全方位参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作,构筑诚信的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工程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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