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论文范文林木种苗产业的现状与思考
所属栏目:农业工程科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5-01-29 13:22:54 更新时间:2015-01-29 13:37:52
核心论文期刊推荐《林业建设》,本刊主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同时,本刊是国家林业局指定的林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局部修订的刊物,是国内唯一全方位报道林业工 程建设信息并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大型综合性科技类期刊,是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及其会员单位信息交流和宣传的窗口。
摘 要: 简介了近年来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分析了产业发展在保障体系、政策落实、供需结构、社会化服务、基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就林木种苗的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核心论文,林业,林木种苗,现状
林木种苗工程是林业六大工程的基础工程,是林木种苗工作的龙头和窗口[1]。目前,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已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发展种苗业具有重要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林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别是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林木种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木种苗工作相关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难题。因此,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木种苗工作,针对我国林木种苗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有利并且可行的对策。
1 种苗产业存在的问题
1.1 规模分散,管理粗放 目前,很多地区育苗规模较大,技术力量雄厚,但发展呈基地化的苗圃很少。大部分国营、集体和个人的苗圃面积小而分散,培育苗木的种类缺乏特色和多样性,跟风育苗现象严重,往往形成大家共育一种或几种苗木,导致常规造林苗木大量过剩和积压,甚至被烧,园林和城镇绿化用苗紧缺,苗木市场呈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现象。
1.2 育苗结构不合理,宏观调控能力差 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导向,国营、集体、私营育苗普遍存在结构不合理,树种品种单一,缺乏特色品种和龙头品种。加之对种苗市场信息掌握不够,没有长远规划,超前育苗意识淡薄,导致宏观调控能力差,苗木供需失衡。
1.3 育苗技术落后,良种使用率低 大部分国营、乡、村圃普遍存在着经营管理粗放,机制僵化,一般都采用传统的育苗技术,缺乏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出圃苗木质量差。
1.4 种苗市场管理混乱,保障体系待健全 我国虽已初步建成林木种苗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但法律法规的实际可操作性低,管理机构运转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和素质不高,质量监督和信息管理手段落后,仍需进一步完善。林木种苗交易市场秩序仍然混乱,种苗受检率不足 40%,部分产种( 用种) 区检验设施简陋,甚至缺乏检验设备,“见种就用,用种不检”的现象较严重。据统计,Ⅰ级苗率仅 50% 左右,无证生产经营,随意命名和品种炒作,假种苗、劣质种苗、虚假宣传等问题依然存在。另外行业协会组织机制不健全,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行业自律严重缺失。
1.5 社会化服务水平低,政策落实需强化 林木种苗社会化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初步建成的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不能满足种苗产业的发展要求,需要在机构组建、人员培训、平台搭建、政策法规制定与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2 对策与建议
2.1 种苗产业基地化,促进种苗产业大发展 林木种苗是造林绿化的物质基础,建立一些高标准的林木种苗基地,可以为造林绿化提供足够数量、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种苗。因此,为了搞好林业工程建设,必须加强种苗基地化建设,就要做到“规模大、品种优、科技高、机制活”。规模大,即通过林业产业的强强联合、重组、兼并和股份制等措施,建立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林木种子生产基地和现代化的育苗基地;品种优,即通过优化培育品种结构引进新品种,大力推广优良品种,达到培育种苗的良种化、多样化、特色化;科技高,即通过走基地与林业科研部门挂钩的路子,从而实现基地质的飞跃,保证高新技术的推广和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机制活,即只有合理转换经营机制,才能跳出林业抓种苗,跳出技术抓管理,跳出生产抓市场,同时,加强林木种苗基地化,是带动和指导周边小型及私人苗圃的飞速发展。
2.2 品种多样化,适应当前城乡造林绿化的需要 目前,种苗生产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缺乏新种、良种是导致种苗产业发展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传统的育苗形式和单一的苗木品种已不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和工程造林的需求,因此,必须改变过去的育苗形式,由荒山造林树种为主向特色绿化美观树种发展,加大对抗病虫、抗逆性强、材质好、速生、花样繁多的观赏树种的引种和栽培力度,向盆景、花卉等多品种、多方位、多层次的方向发展,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城乡造林绿化的需要,增强种苗市场竞争空间。
2.3 严格市场准入,提升种苗整体质量 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建立和推广标准化生(下转第92页)(上接第26页)产体系,淘汰一些生产技术水平低的生产经营者,改变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苗木生产重量轻质的现状,加强林木种苗生产和交易各环节质量检测,做到入市必检、用种必测,坚决淘汰低劣品质苗木,杜绝假劣种苗入市流通,提升林木种苗整体质量。
2.4 加强服务引导,调整种苗供需结构
加强宏观调节,调整种苗供需结构,林木种苗的宏观调控需依赖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与造林绿化工程体系衔接,提倡定向育苗,可以避免盲目生产;二要继续完善林木种苗信息网,定期发布种苗供求和新品种信息;三要因地制宜,分区域建立林木种苗交易市场,举办各类展览、洽谈会,积极培育林木种苗市场;四要建立健全各级林木种苗协会或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等方面的优势。五要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在林木产业化道路上,必须注重品种结构,注重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注重丰富生态多样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效益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3 结语
面对目前我国林木种苗发展的重大机遇和存在的问题,应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业管理,优化种苗供需结构,选育推广优良品种,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上,继续巩固发展国有苗圃育苗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科学高效育苗,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收稿:2014-09-07)
参考文献:
[1]徐文才,邵天水,祝玉珍,等.关于林木种苗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考[J].中国林业,2006,29(5):29.
[2]刘丽娜.我国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能力必要性研究[J].林业科学,2013(10):61.
[3]徐金玉,姜佰文,玄雪峰,等.试论林木种苗的发展[J].现代园艺,2013(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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