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县小城镇污水治理与环境保护-期刊查询
所属栏目:水利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4:11:03 更新时间:2023-10-31 08:10:53
加强我县小城镇污水治理与环境保护
袁香英
山东省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山东邹平,256200
【摘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支持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是当前邹平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邹平县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截至目前,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60%,高于全国和全省水平,鲁中中等城市框架基本搭成。但是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小城镇的污水防治与处理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凸现问题。
一、我县小城镇污水的来源及问题
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早已进入全国百强县之列,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也付出了很大代价,小城镇的污水污染仍呈高态势发展。当前全县城镇污水的来源是:
1、工业排污,主要是乡镇企业排污,如焦化厂、电解铝厂、造纸厂、钢铁厂、淀粉厂、屠宰场,大量排污,导致附近小河污染。
2、大中城市排污,如孝夫河上游由淄博市工业及生活用水污染;小清河、杏花沟上游由济南市工业排污和生活用水污染,这是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3、生活排污,有的乡镇没有污水处理厂,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村近河流,导致污染。
另外,由于没有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法规及政策,目前已建和在建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按现行的针对城市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根据已有的工程资料看,这些项目各地的单位水量、投资差异巨大,而且运行成本较高、操作管理复杂,小城镇难以承受。已建的小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运行成本较高。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尽管项目由国家划拨经费建设,但建成后高达0.6~0.9元/m3的运行成本远远超出了当地政府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由于缺乏运行费用,许多工程实际运行水量大大低于设计水量,还有不少工程成了“晒太阳”工程。
(2)受工业废水的冲击负荷较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承受污染物负荷冲击的能力较低。目前国内处理工艺落后、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有向小城镇转移的趋势,为降低生产成本,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执行有关生产废水预处理的规定,将高浓度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严重影响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3)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已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大多采用常规二级处理工艺,工艺和电气设备较多,运营管理比较复杂。而小城镇往往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当实际处理水量、水质出现波动时,污水处理系统不能相应地调整运行参数。同时,设备故障维修也较困难。这些问题导致了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难度较大。
二、加强环境保护,打造绿色环境新优势
中央提出节能减排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不能摆脱传统发展方式和资源环境利用方式,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样会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加强环境保护就是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防止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造福子孙后代。
(一)突出抓好环保重点工程,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加快热电厂脱硫工程,全面改善大气环境。投资4亿元,加快推进山东魏桥创业集团等9个热电厂脱硫工程,目前工程均已建成并正常运转,全面可实现SO2存量减排SO226584吨,增量削减18377吨。
二是加快COD减排工程建设,全面改善水环境。总投资3亿元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魏桥工业园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山东西王集团污水处理厂、邹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四个减排工程现全部实现稳定运行,2008年可实现COD削减3813吨。同时加快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韩店、长山、魏桥三个镇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建成后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日,新增中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届时邹平县城区和12个镇办的污水将全部得到有效处理。
三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工程已经竣工投入使用,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县城区生活垃圾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二期扩建项目预算总投资9300万元,建成投产后县垃圾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可达到400吨,届时,全县的生活垃圾将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探索科学管理经验和先进的运行模式,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步伐,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控制源头污染。
一是齐抓共管,规范项目审批。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复建设、科技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积极建立环保、经贸、发改、工商、国土、银监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建设项目的审批情况,做到无环评手续发改部门不立项、土地部门不批地、工商部门不办证、金融部门不贷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重点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治污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投产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工作,实行“三同时”执行情况现场登记和“三同时”滞后督办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真正作到了“增产不增污,发展不污染”。
三是强化措施,控制源头污染。对小清河大堤两岸5公里范围之内的所有污水排放企业进行全面禁批;并对小清河流经我县的码头、魏桥、九户、焦桥四镇所有项目进行严格控制,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一是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重点污染企业实现不间断监控,重点查处企业恶意排污、超标排放、未批先建、“三同时”不到位、抗拒环境执法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始终保持环保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打击和关停“十五土小”企业。今年县环保局联合法院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四次集中清理行动,关停小炼油、小化工、小炼铁等土小企业240余家,全县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打造“数字环保”,提高环保监管能力。投资1000多万元,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COD在线监测设备21台,烟气在线监测设备15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同时在小清河、杏花河建立自动监测站,目前站房已全部建设完毕,并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开始县环境监控中心的建设工作,建成后可实现对重点污染源全天候监控,全面提高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四是加强领导,建立重点工程和减排工作定期通报和执法检查周通报制度。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治理调度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社会通报执法检查结果,对于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公开暴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发展小城镇是中央提出的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日渐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