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思考_政治法律类论文发表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5:44:58 更新时间:2022-04-07 15:13:35
【摘要】农村基层干部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者,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干部腐败,危害极大。深刻剖析“村官腐败”现象,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非常必要。
【关键词】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对策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当前在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已成为影响党的基层组织的权威和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主要表现
一是贪污、侵吞集体资产。在检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中,属经济犯罪的案件占大多数。一些基层干部在诸如村民土地承包费、计划生育罚款、救济款、灾害保险金及工程回扣等资金上做文章,以多收少交、冒领、截留等方式侵吞集体资产,贪污、受贿、挪用的现象相当普遍。二是大吃大喝,腐化堕落。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经不住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诱惑,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吃大喝,生活腐化堕落,致使村里负债累累,村民怨声载道。三是违反财经纪律,浑水摸鱼。一些农村不实行村务公开,尤其是村财务比较混乱,存在财务收支不建账、票据不规范、“脑袋是账户,口袋是银行”的现象,致使违反财经纪律、浑水摸鱼的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重复记账’私开发票、公款私存、用公款吃喝送礼等手段贪污、挥霍集体资产。四是态度蛮横,作风粗暴。一些村干部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是对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而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作风粗暴,以权压人,动不动就大发雷霆,甚至动手打人,有部分村干部视农民为“愚民”、“刁民”,对群众颐指气使,仗势欺人。如此种种,引起群众反感,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二、造成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主要原因
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现象背后有各种复杂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管理混乱,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干部自身的素质较低,对犯罪腐败后的惩处力度不够等。
一是财务管理混乱。在一些地方,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一人独揽,权力高度集中,收支随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财务从不向群众公开,财务管理严重失控,有以下两种情况:(1)按照规定,村长应主管财经,可有些地方财经全部由村支部书记抓,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2)村会计账中“白条子”泛滥。在农村,有的买卖双方都没有正式的发票。因此白条子在村会计账目中成了正式发票的代名词,直接导致了财经管理混乱,真假难辨,村务透明度不高。(3)会计做假账,用会计的职能来制约村官的管理体制无法实现。
二是干部思想素质低。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从而逐渐丧失了防腐拒变的能力,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失去了一名党员、一名干部应有的品质和应遵循的原则。
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虽然我国农村已开始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但财务监督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有的地方政务、村务公开栏只是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每年一度的财务清理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四是干部滥用职权。有些地方村委和党委权力不分,互相插手,有些地方,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视生效合同为儿戏,随意变更或终止,在发包上偏亲向友,一些重大事项,没有经过民主协商,由村干部某一人决定,不能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对大多数村民而言,行使他们的权利,只能成为理论层面上的东西。
五是惩处腐败执法不严。对违法乱纪者查处不力,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有些部门或领导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正直地站到党和人民的一面,狠刹各种不正之风,而是对违法乱纪者宽容、包庇、姑息迁就惩处不严,以致国家集体资产流失,农民负担加重,干群关系恶化。
三、防治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基本对策
要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的问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类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是提高村官待遇,使村官不想腐败
在预防村官腐败的过程中,确保农村基层干部工资足能反映出其担任的职务所要担负的责任,这样做既然可以减少对腐败的“需求”,还可以确保能获得最优秀的人来为农村服务,提高农村基层工作效率。地方政府应积极推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实行干部报酬结构工资制,即基层工资、考核工资和效益工资,由县
乡财政分级负担。同时,建立在职村干部工资补贴最低基数保障制度、退职干部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改善村官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村官不想腐败。
二是建立选拔机制,使村官不易腐败
选拔村官的形式主要有:一是出台优惠政策,选派“乡官”当“村官”。即选派有一技之长、工作经验相对丰富的乡镇干部、党政机关人员到城郊村任党支部书记。为了调动这些干部的积极性,下派干部身份不变,工资待遇不变,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二是着眼长远,储备“拔尖人才”当“村官”。公开选拔相关专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200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提出了在未来五年之内,要选拔10万名大学生到农村当村官,并制定了一系列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学生能够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运用自身具备的知识反哺农业,以简捷、高效、科学、实用的手段把人类知识成果普及给农民,进而促进新型农民的成长,催生新的农村精神,从源头上预防村官腐败。三是把经济能人等优秀人才纳入选拔的视野,鼓励其担任村官,带领人民群众创业致富,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源头活水”。建立公开公平竞争的新生代村官的选拔机制,用新的思想、新的理念充实农村基层组织,使村官不易腐败。
三是坚持村务公开,使村官不能腐败
首先,要坚决实行村务公开,健全村级账务代理制度,推行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应坚持及时、充分、有效三大标准。只有将公共财务收支状况及时、有效公开,内容上,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什么问题与群众利益最直接就公开什么。凡村里大事,包括发展规划、公益事业、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按固定公开时间或即时公开;其次,要正确对待上访,完善举报制度。上访是村民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村民对村干部监督的又一重要措施,是对权力监督的具体化。正确对待上访,同时开通电话举报,网上举报,上级干部下访等方式,有助于及时解决矛盾,提高政府在村民中的威信,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揭露腐败行为的积极性;再次,针对一些村务公开中存在假公开的问题,可以采取群众推荐、本人述职,领导考核的程序和办法,在城郊村选拔一些无职党员和村民担任业余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和信息员等,对“假公开”、“半公开”的村务问题进行监督,增加集体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增加腐败风险,使村官不能腐败。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使村官不敢腐败
要加强对村官的监督。一是健全党内监督。在村党组织内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村干部出现问题,及时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扩大群众监督,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对集体资产处置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核算,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加强信访工作监督。政府在搞好信访接待的同时,要主动到群众中去,进行民情走访,民意调查,获得第一手信息,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事实依据的从严查处。压缩产生腐败的可能性空间,使村官不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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