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全球化背景下政府的经济管理模式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2-26 15:45:58 更新时间:2022-04-01 13:33:51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我国政府的经济管理智能也要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才能使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模式与国际接轨,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市场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使中国的经济更加适应国际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体制。本文就政府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这一问题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政府职能;经济管理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越来越多的实例告诉我们,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WTO的规则时刻影响到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法治之下的有限政府是WTO的一个基本要求,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原有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要想在这种形势下,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就必须改变政府经济管理模式,使之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贸易体制相适应政府应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法规,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做法,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优良的环境。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
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应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经济发展方向的把握上,注重经济政策的连续性,适时、有效地对经济进行适当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克服市场缺陷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冲击的前提下,辅助一定的行政手段发挥自身的行政职能,同时,不可忽视市场资源配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影响经济发展的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对经济调控的灵活性,既合理控制总量,又积极调整结构。
(二)、以扩大内需为重点推进经济快速发展。
从目前来看,全球经济增长的速度相对缓慢,本国产品的出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该把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扩大内需方面,以内需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可以有效地我国经济的发展空间,促进国际收支方面基本平衡,并能够有效地防止经济下滑。巨大的国内消费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抵御外部经济冲击的独特优势,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新的形势下,应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立足点,不断优化结构,保持适度投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统筹解决影响即期消费的体制性问题,减轻和消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政府倡导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国家经济在世界上竞争力。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就没有运用先进生产力的条件,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是话钱买不来的,因此,必须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政府应采取有效手段进行科学引导,切实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要加快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完善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政府在自主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和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二、完善法律法规
一是改革进出口管理体制。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加入该组织的世界各国真正消除互相之间的贸易壁垒,从根本上解决出口数量限制问题,通过市场调节实现国际分工合理化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目前在进出口方面的有关政策,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国际贸易组织的需求,应根据WTO的有关要求,尽快改革和完善有关政策,实现在进出贸易方面与国际接轨。二是知识产权立法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发面的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国国际贸易中相关利益的保护,在这方面,我国的起步相对较晚。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台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并纳入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这些法律还不够完备,与国际贸易组织的有关要求不很适应,因此,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步伐。WTO规则中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等一般义务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特定义务,与此同时,协议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也为发展中国家提高对国际贸易的参与程度、增强本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提供了较多的优惠。此外,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因此,我国的服务贸易立法应当遵循限制垄断行为、坚持公平竞争、逐步放开市场的原则,与协定衔接,尽快建立内容完备、科学合理、协调统一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四是完善涉外投资法律体系。在国际间进行投资应遵循WTO规则中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这也是国际间进行投资的依据和基本准则。就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还没有形成与WTO相适应的、完备统一的涉外投资法律体系,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涉外投资立法规范,使之适应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尽量减少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切实加强对外资的保护,营造良好的外来投资环境,以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不断发展。
三、营造优良环境
发展、安全、效率三位一体是政府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这个目标是否能够实现,要看政府是否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良好的环境是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必须通过行使行政权利,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优良环境的形成创造条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以统一、公平、合理的方式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既不能越权行政,也不可消极不行使职权。越权行政或消极不行使职权,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而且引起政府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为维护政府威信和形象,除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应依法行政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审查机制,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二是保持市场主体的平等。要实现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市场主体应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要实现市场主体的平等,必须遵循市场准入原则和非歧视原则。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非歧视原则的要求行事,既不因为市场主体是外国的而另眼相看,也不能由于对某一国家的好恶而对它们的市场主体区别对待。同样,在对国内经济生活的管理中,要彻底消除地方保护、部门垄断、国有企业特权,努力实现所有市场主体法律意义上的真正平等。三是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平良好的市场秩序的缔造,除了市场主体应树立规则意识、讲求诚实信用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对市场秩序的依法维护。政府的基本任务是要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法律环境,包括信用环境。维护市场秩序,首先要把好市场准入这一关。市场准入实际上就是资格认定,先由市场活动主体提出申请,再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或者核准,发放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次要监管产品质量。各级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负责产品监督工作。同时监管好市场价格。经过多年的改革,现在中国的价格体系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其中,90%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政府要依法实行监管,例如群众对居高不下的医疗消费不满意,政府部门应当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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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和平,中国政府调控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经济学动态,2009年第5期;
3、李庆柳,对中国应对国际经济冲击的一些思考,经济问题探讨,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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